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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著名民法學家王家福在《光明日報》上撰文稱,,物權是保障人的基本的生存和發(fā)展的人權,,沒有物權就沒有人的最基本的體面的生活,,就沒有人權,。物權法是為國計民生構建法制基礎的最根本法律,沒有這個法律,,我們的國計民生是得不到保障的,。
文章稱,中國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只講所有制,,不講所有權,,沒有物權法。結果造成我們的國家長期處于財富匱乏的狀態(tài),。改革開放這些年來,,中國最大、最深刻的變革之一就是我們基本上建立了自己的物權制度,,1986年頒布的《民法通則》規(guī)定了財產(chǎn)所有權與所有權有關的財產(chǎn)權,寫的就是物權,。從那以后,,包括城鎮(zhèn)房地產(chǎn)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礦產(chǎn)資源管理法等等,都有關于物權制度的規(guī)定,。
盡管不完善,,但是就是這樣的物權制度,仍然在20多年中發(fā)揮了中國的13億人創(chuàng)造財富,、愛護財富和積累財富的作用。這些年里,,中國還是同樣的天,、同樣的地、同樣的人,,為什么能發(fā)生如此大的變化,?原因與物權制度的基本建立有關系。
王家福在文章中說,,我想,,物權法的制訂有幾大意義:第一,維護我們的基本經(jīng)濟制度,。第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健康發(fā)展。
此外,,物權是人民體面生活的物質基礎,,物權法保護的是老百姓的私有財產(chǎn),是使老百姓過體面的,、富裕的生活的法律基礎,。如果一個人沒有私有財產(chǎn),沒有物權法的保護,這個人的生活是非常拮據(jù)的,,是難以想象的,。我想,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應該是人民有豐富財產(chǎn)的國家,。鄧小平說過,貧窮不是社會主義,。人民沒有財產(chǎn),,像我們過去多少年那樣的財富匱乏的貧窮日子,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所以,,物權是保障人的基本的生存和發(fā)展的人權,沒有物權就沒有人的最基本的體面的生活,,就沒有人權,。
王家福在文章中強調,所以,,我認為物權法是為國計民生構建法制基礎的最根本法律,,沒有這個法律,我們的國計民生是得不到保障的,。所以,,我呼吁一定要充分認識制定物權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物權法是民之大幸,、民之大福,,是給國家造福,給人民造福,。
文章還表示,,有人說物權法草案是抄襲資產(chǎn)階級的民法,這是一個不符合實際的說法?,F(xiàn)在的物權法草案,,反映了中國的實際,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反映了我們的基本經(jīng)濟制度和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客觀要求,,也反映和體現(xiàn)了人民的根本利益,。為什么這樣說,?第一,沒有哪一個資本主義國家的民法典的物權篇規(guī)定了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又規(guī)定得如此具體,。第二,也沒有任何國家有這樣的規(guī)定,在肯定自然資源公有的前提下,,同時也規(guī)定了像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以及宅基地經(jīng)營權。土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以及宅基地經(jīng)營權規(guī)定使這些自然資源能夠得到最好,、最有效的運用,為人民造福,,也使所有的權利人的權利有了長期的保障,,從而更好地調動億萬群眾創(chuàng)造財富、積累財富,、愛護財富的積極性,。
文章稱,所以,,這樣一部好的物權法草案,,我們希望在即將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順利通過,使中國有一個中國特色的,、具有時代光輝的物權法,,來促進國家的繁榮昌盛,促進人民過上更加幸福,、美滿的生活,,也促進我們民族的偉大復興。
中國新聞網(wǎng)
編輯: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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