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7月26日電 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7月24日召開第37次會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guī)定,,決定罷免陳良宇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此前,,上海市黃浦區(qū)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已依法罷免陳良宇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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