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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良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送司法機關處理
相關標簽 | [陳良宇] |
新華網(wǎng)北京7月26日電 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陳良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jù)中共中央決定,,中央紀委自2006年9月起對陳良宇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經(jīng)查,,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黃浦區(qū)區(qū)長,、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期間,濫用職權,,支持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guī)貸給不法企業(yè)主和有關公司巨額社?;穑?STRONG>危害社?;鸢踩?/STRONG>,;為不法企業(yè)主收購國有公司股權提供幫助,造成國有資產(chǎn)重大損失,;利用職權在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規(guī)劃,、職務升遷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以權謀私,,幫助親屬在經(jīng)營活動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道德敗壞,,利用職權玩弄女性,,搞權色交易;包庇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陳良宇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紀政紀,,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給黨的形象帶來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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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克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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