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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廣東化州市民警黃偉光對一名涉嫌詐騙的嫌犯刑訊逼供致其死亡,日前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事件發(fā)生后,,化州警方為了掩蓋事實真相集體串供作假證,統(tǒng)一口徑說嫌疑人頭撞茶幾自殺身亡,,相關(guān)責任人分別被追究刑事,、黨紀,、政紀責任。
新快報6月8日報道嫌疑人被民警刑訊逼供打死,,化州警方為了掩蓋事實真相集體串供作假證,,稱嫌疑人頭撞茶幾自殺身亡。
由于死者家屬的不斷控告,,省檢察院最終偵破了這起發(fā)生在兩年前的案件,。日前,涉案民警黃偉光被判無期徒刑,,其他責任人也依法受到刑事,、黨紀、政紀處理,。
民警刑訊逼供打死嫌犯2002年11月2日,,被害人王維清與同案人黃×蝦(另案處理)因涉嫌詐騙被事主發(fā)現(xiàn),被化州警方刑事拘留,,羈押于化州市公安局北岸派出所羈留室,。
11月9日晚6時許,負責審該案的黃偉光(化州市公安局屬下化州市機動車輛技術(shù)管理服務(wù)中心干部),、李翰宇(化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隊機動中隊政治指導員)在化州市新世紀酒店酒足飯飽后,,回北岸派出所二樓民警辦公室接班審訊王維清,。其間,,為逼取王維清的口供,黃偉光持警棍猛擊王維清的背部,。當晚8時許,,李翰宇擅自離開該所。隨后,,黃偉光又用警棍棒擊,、踢打王維清的頭、胸,、背和腿等部位,,將王的頭部撞向墻等手段,將王打致倒地昏迷,,王被送化州市人民醫(yī)院搶救,,于11月14日死亡。
化州公安局集體作假證事情發(fā)生后,,化州市公安局有關(guān)人員為了掩蓋事實真相集體串供作假證,,統(tǒng)一口徑說黃維清是頭撞茶幾自殺身亡,涉及民警近40人,。
日前,,省檢察院偵破該起刑訊逼供案件,。黃偉光因故意傷害罪,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李翰宇未盡職守,擅離崗位,,造成嚴重的危害后果,,其行為已構(gòu)成玩忽職守罪,被廣州市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廣東省高院于近日駁回了兩被告人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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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晶晶 方麗敏 陳云飛
編輯:
傅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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