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07:15:40 新京報 楊玉龍
近日,,半月談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為突出對脫貧工作的重視,,更好地落實對貧困戶的幫扶責(zé)任,,一些地區(qū)在貧困戶家門口最醒目的位置掛上了“扶貧公示牌”“脫貧幫扶信息公示”等牌子,詳細標(biāo)明了貧困戶姓名,、致貧原因,、收入水平、幫扶責(zé)任人和聯(lián)系電話等信息,。
“扶貧公示牌”,,表面看是一種信息公開方式,能夠彰顯扶貧業(yè)績,、強化扶貧責(zé)任,,但這種將人家“家底”曝光于天下的做法并不妥當(dāng),。半月談報道中提及,,在西部山區(qū)的一個貧困村,貧困戶男主人向駐村第一書記承諾一定“不等,、不靠,、不要”,爭取早日脫貧,,但他提出了一個要求,,“先把門口的貧困戶牌牌扔了”。可見,,“扶貧公示牌”的舉措并不妥當(dāng),。
可以說,每個貧困戶的致貧原因都不盡相同,,但無論如何貧窮并非是他們所愿,。扶貧工作,就是要因戶因人通過精準(zhǔn)施策助其脫貧致富,。而不是將人家的“家丑”公開“示眾”,。如此公示,就無異于,,一則將傷口扒開讓人家看,;二則只會給被幫扶對象造成心理負擔(dān),比如,,使其在其他村民面前“矮人一截”,。
從隱私權(quán)角度而言,個人信息,、家庭情況,,以及收入狀況,屬于個人隱私信息,。而脫貧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性,,不是以披露被扶貧戶個人信息乃至隱私為代價的。
再者說,,工作的公開與透明,,有多種多樣的形式。比如,,報道中提到,,目前幫扶干部和第一書記都已經(jīng)建立了走訪、駐村考核指標(biāo)體系,,貧困戶的信息在扶貧手冊,、收入明細表里都有詳細記錄等,只要運用得當(dāng),,實現(xiàn)“公開扶貧”并非是難事,。
因此,“扶貧公示牌”不是工作創(chuàng)新,,理應(yīng)及時糾偏,。畢竟,找個理由就將貧困戶家庭的收入,、個人信息公之于眾,,有違法治精神,。扶貧攻堅,事關(guān)貧困戶切實利益與幸福指數(shù),,凡事還須多從他們的角度制定舉措,,讓暖人之舉更暖心。
責(zé)編:葉鵬 PN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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