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guān)標(biāo)簽: | [林彪集團] |
黃永勝夫人項輝芳
在幾名主犯的妻子中,,黃永勝的妻子項輝芳的感情生活是最不幸的,。
在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開庭的第二天下午,,項輝芳向?qū)W習(xí)組匯報了自己的四點思想:
一、護公審林,、江集團,,擁護公審黃永勝;二,、希望組織上在公審后盡快解決他的結(jié)論問題,;三、她和孩子有些東西在黃永勝原來的住處,,怕被當(dāng)成黃永勝的東西沒收,;四、她不是黃永勝的家屬,,再次提出和黃永勝離婚,。
這是一份較有意思的思想?yún)R報,不是簡單的劃清界限,、表明態(tài)度,。
可以證明,項輝芳同黃永勝在感情上存在矛盾,。矛盾之一是黃永勝雖已年過半百,,但拈花惹草的習(xí)性仍未改掉。黃在聶帥手下工作時,,因同一個地主的女兒發(fā)生不正當(dāng)?shù)年P(guān)系,,挨了批評后才到東北去投奔林彪。
到北京不久,,項輝芳給葉群寫了一封告狀信,,告黃永勝喜新厭舊、偷雞摸狗,、感情不專一,。她沒有想到信和匯報都成了后來葉群俘虜黃永勝的王牌。
項輝芳在黃永勝被羈押時還蒙在鼓里。而且在這之前,,項輝芳不管與黃永勝如何吵鬧,,但為了攀附林、葉,,他們的目標(biāo)是一致的。
項輝芳同黃永勝的關(guān)系越來越惡化,,這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中已不是什么秘密。黃永勝被羈押后,,項輝芳也于1971年12月由中央專案組審查,。1978年6月定性為林彪死黨,敵我矛盾,,開除黨籍,、軍籍,送安徽省監(jiān)督勞動,。同其他被告的家屬一樣,,中紀(jì)委于1979年9月宣布對她進行重新審查。
在漫長的審查中,,她已知道了黃永勝的一切,,并決計重新開始自己的一切。
在軍事學(xué)院的大院里,,人們常見到一個憔悴孤單的女人在夜晚散步,。她每月領(lǐng)取六十元生活費,等待和盼望組織上對她的處理和定論,。
后來,,黃永勝被判決后,項輝芳就同黃永勝離了婚,。沒多久,,黃永勝保外就醫(yī),因病情惡化在青島結(jié)束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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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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