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狡辯
1946年4月15日,,設(shè)在蘇州的江蘇省高等法院開庭審判汪精衛(wèi)之妻陳璧君。汪精衛(wèi)早死數(shù)月,,逃過了審判,。
這天,陳璧君著意打扮了一番,。在法庭上,,陳璧君態(tài)度傲慢,抨擊了國民黨的所作所為,,破口大罵蔣介石,。當(dāng)陳罵到蔣介石時,旁聽席上時而一片笑聲,,時而一陣掌聲,。這笑聲和掌聲,反映了人們對蔣介石的不滿,。而陳璧君還以為是人們對她的同情和支持,,罵得更
加起勁了,并為自己的漢奸行為極力辯白,,不僅不承認(rèn)賣國,,還把自己和汪精衛(wèi)打扮成愛國英雄。陳璧君的話還沒有說完,,旁聽席上頓時噓聲四起,。一周以后,,陳璧君被判處無期徒刑。
周佛海是當(dāng)時的高等法院所審判的最大的漢奸,。此人在汪偽政權(quán)成立后,,任財政部部長兼行政院副院長等要職,汪精衛(wèi)病死后,,又任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等職,。1946年10月21日,初次公審周佛海,,南京市民1萬多人趕去參加旁聽,。在法庭上,周佛海大談自己早于1942年起就與重慶政府暗渡陳倉的經(jīng)過,。原想以此表功,,減輕罪責(zé),不料卻惹惱了蔣介石,,法院于1946年11月7日宣判周佛海死刑,。周不服,上訴于最高法院,。周在上訴狀中聽取了別人的主意,,只講在抗戰(zhàn)勝利后在上海“維持治安”的所謂“功勞”,,其他一概不提,。這一手果然生效。在蔣介石的包庇之下,,此案由最高法院改判為無期徒刑,。
褚民誼,汪偽國民黨的“總管家”,。此人在偽國民黨六屆一中全會上任秘書長,,在汪偽政府里任過“外交部長”、“廣東省省長”等要職,,是個死心塌地的大漢奸,。1946年4月15日,中午12時剛過,,蘇州市萬民空巷,。江蘇高等法院審判褚民誼一案這天首次開庭,人們聚集在一起,,爭看漢奸丑態(tài),。褚民誼在法庭上拿出事先擬好的答辯書,開始為自己的漢奸行為辯解,。他先是對汪精衛(wèi)的投敵行為大加吹捧,,接著又宣揚(yáng)起“曲線救國”的漢奸理論來:“抗戰(zhàn)是救國,,和平也是救國。和平政府成立之后,,不僅土地,、主權(quán)不受損害,又使國人減少受日人直接統(tǒng)治,,免除諸多痛苦,。”褚民誼還恬不知恥地把自己打扮成報效國家的英雄,,稱“本人在擔(dān)任外交部部長任內(nèi),,曾著力收回租界。本人從事社會公益事業(yè),,為民興利,還主持修葺過總理陵園,,又曾在淪陷區(qū)恢復(fù)黨部,,宣揚(yáng)總理遺教,檢察官指控我通謀敵國,,實(shí)是為黨為國效忠”云云,。
受審漢奸無一例外都在法庭上為自己的罪行開脫,百般狡辯,,其丑惡表演激起人們更強(qiáng)烈的憤慨,,招來恥笑和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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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毓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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