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和江青的神秘婚宴(組圖)
毛澤東和江青的“約法三章”,,既不是由毛澤東提出,也不是由江青提出,,卻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約法三章”的版本也很多,,“約法三章”的內(nèi)容也互有出入,。
一、毛,、賀的夫婦關系尚存在,,而沒有正式解除時,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澤東夫人自居,;
二,、江青同志負責照料毛澤東同志的生活起居與健康,今后誰也無權向黨中央提出類似的要求,;
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澤東的私人生活與事務,二十年內(nèi)禁止在黨內(nèi)擔任任何職務,,并不得干預過問黨內(nèi)人事及參加政治生活,。
蔣,、宋的“約法三章”和毛,、江的“約法三章”,不約而同都提到了婚后夫人的政治生活問題:宋美齡主動提出,,她不擔任政府公職,,只擔負蔣介石的秘書及外事方面的工作,她這么說,,后來也這么做,;江青則不同,,由政治局對她作出了嚴格的限制,二十年內(nèi)不許她問政,。這不同的“約法”,,當然由于宋、江兩人的身世,、閱歷,、背景全然不同。
您可能對這些感興趣: |
|
共有評論0條 點擊查看 | ||
相關新聞
- · 【預告】紅太陽是怎樣升起的--毛澤東的延安足跡
- · 揭開毛澤東用兵如神之謎:以情報工作做基礎
- · 密檔:毛澤東評價最多的古人是曹操 曾多次為其“翻案”
- · 樣板戲史記:江青的文藝眼光好過如今的“小資”
編輯:
唐毓瑨
|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