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榮臻與林彪在戰(zhàn)爭年代先后共事3次,時間不到5年,,但二人卻多次發(fā)生爭執(zhí),,主要有以下7次:
第一次:紅軍打下漳州后,在部隊籌款的過程中,,林彪縱容部下違反政策,?脫離群眾的做法;聶榮臻堅持原則,,及時進行了糾正,。
1932年2月,,聶榮臻調(diào)任紅一軍團政治委員,,林彪也同時出任紅一軍團的軍團長。從此,,聶榮臻與林彪開始了第一次合作,?!?/P>
1932年4月,,紅一軍團攻克福建第二大城市漳州。漳州是著名的僑鄉(xiāng),,紅軍紀律的好壞,?執(zhí)行政策怎樣,將產(chǎn)生很大影響,。因此,,聶榮臻在入城之前就告誡部隊:“這次進城,對我們的紀律,?政策,?觀念都是一個考驗,大家要特別注意,??钜I,紀律更要執(zhí)行,?!薄?/P>
部隊入城后,大多都能有條不紊地發(fā)動群眾打土豪,?擴兵,?籌糧,?籌款。然而,,有的部隊在林彪的縱容下,,對政策的執(zhí)行一度搞得很混亂,甚至將一些不愿出錢的“老財”拖到大街上拷打,?!?/P>
見到這種情況后,聶榮臻立即找到林彪說:“對一些不肯出錢的‘老財’,,給他們一定的懲戒是必要的,,但我反對把他們弄到大街上去拷打。這種搞法不但不會得到一般市民的同情,,甚至也得不到工人,?農(nóng)民的同情。其結(jié)果只會是:鋪子關(guān)門了,,人也逃走了,,款籌不到,政治影響反而會搞得很壞,?!薄?/P>
林彪反問:“那我們究竟要不要錢?政委同志,,沒錢就不能打仗,!”
“錢,我們當(dāng)然要,,但我們不光要錢,,還要政治。我們是紅軍,,如果政治影響搞壞了,,籌的錢再多,也是毫無意義的,?!甭櫂s臻嚴肅地說?!?/P>
經(jīng)過爭論,,林彪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所收斂,部隊也杜絕了只顧籌款,,不講政策的傾向,。
您可能對這些感興趣: |
|
共有評論0條 點擊查看 | ||
相關(guān)新聞
- · 勘察平型關(guān)林彪認定這一仗他將名揚天下
- · 從毛澤東與林彪的九次分歧看領(lǐng)袖的用人藝術(shù)
- · 吳思:林彪筆記中的官場策略
- · 遵義會議后林彪提議由誰負責(zé)紅軍前敵指揮
編輯:
胡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