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蘇聯(lián)顧問幫著出主意
1952年冬,,總干部管理部討論軍銜的等級設置,請總政,、總后,、軍務部和蘇聯(lián)顧問卡蘇林等對軍銜工作進行了研究,設計出幾套方案,,11月26日上報中央軍委,。初步計劃軍銜分6等20級:大元帥,國家元帥,兵種元帥三級,;上將、準上將,、中將,、少將四級,這個方案除準上將外,,基本與蘇聯(lián)的軍銜一致,。
1953年1月9日,中央軍委發(fā)布《關于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指示》:“如果可能的話,,擬于今年7月全軍實行軍銜制度(后中央軍委決定延遲),。”1月20日,,總干部管理部下發(fā)《關于軍銜鑒定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軍銜鑒定的內容、基本要求及進行的方法,。11月12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1954年實施軍隊改革的決議,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四大制度:征兵制,、薪金制,、軍銜制、勛章獎章制,。
1953年12月7日至1954年1月26日,,全國軍事系統(tǒng)高級干部會議在北京召開,決定為適應現(xiàn)代化,、正規(guī)化建設的需要,,實施軍銜制、干部薪金制,、義務兵役制三大制度,。
1954年2月17日,中央軍委成立軍銜實施委員會,,由總參謀部代總參謀長聶榮臻為主任,,第三副總參謀長黃克誠、總政治部副主任蕭華為副主任,。
1954年10月21日,,在第三次中央軍委會議上,確定1955年開始實行軍銜制,,這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重大改革,。中央軍委任命宋任窮為總干部管理部第一副部長,協(xié)助部長羅榮桓,負責授銜和頒發(fā)勛章,、獎章等,。
1955年1月23日,中央軍委發(fā)出《關于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和《關于頒發(fā)勛章獎章工作的指示》,,軍官軍銜分5等15級,。因為蘇聯(lián)顧問建議,根據(jù)他們的經(jīng)驗,,首次授銜應盡量壓低,,所以評定軍銜的標準相對較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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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云
編輯: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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