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洋憶父親彭真(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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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彭真攜妻兒去山西侯馬看望母親
彭真和孫兒在北戴河海濱
父親多次對我說:搞案子一定要重事實,、重證據(jù),,不輕信口供。他不說,,你就逼,,你逼他就供,,他供你就信。這就是“逼,、供,、信”。歷史上搞錯案,,很多都是這個原因,。
父親在談離婚的法定條件時,曾提到:婚姻能不能繼續(xù)的基礎(chǔ),,只能是看感情,。我在延安當組織部長,那時離婚要找組織部,。來打離婚的人,,如果還有感情,勸一勸就和好了,。真沒感情,,你怎么勸都不成。
父親生于1902年,,卒于1997年,,近于與世紀同齡。在步入新世紀之時,,寫下這篇短文,,也算是寄托了我對父親的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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