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汪精衛(wèi)叛國“艷電”
1938年12月29日
汪精衛(wèi)
重慶中央黨部,,蔣總統(tǒng),暨中央執(zhí)監(jiān)委員諸同志均鑒:
今年4月,,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宣言,,說明此次抗戰(zhàn)之原因,曰:“自塘沽協(xié)定以來,,吾人所以忍辱負重與日本周旋,,無非欲停止軍事行動,采用和平方法,,先謀北方各省之保全,,再進而謀東北四省問題之合理解決,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權及行政之完整為最低限度,。在經濟上以互惠平等為合作原則,。”
自去歲7月蘆溝橋事變突發(fā),,中國認為此種希望不能實現,,始迫而出于抗戰(zhàn),。頃讀日本政府本月22日關于調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針的闡明:
第一點,為善鄰友好,。并鄭重聲明日本對于中國無領土之要求,,無賠償軍費之要求,日本不但尊重中國之主權,,且將仿明治維新前例,,以允許內地營業(yè)之自由為條件,交還租界,,廢除治外法權,,俾中國能完成其獨立。日本政府既有此鄭重聲明,,則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zhàn)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則吾人遵照宣言謀東北四省問題之合理解決,,實為應有之決心與步驟,。
第二點,為共同防共,。前此數年,,日本政府屢曾提議,吾人顧慮以此之故,,干涉及吾國之軍事及內政,。今日本政府既已闡明,當以日德意防共協(xié)定之精神締結中日防共協(xié)定,,則此種顧慮,,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產國際之擾亂與陰謀,,對蘇邦交不生影響,。中國共產黨人既聲明愿為三民主義之實現而奮斗,則應即徹底拋棄其組織及宣傳,,并取消其邊區(qū)政府及軍隊之特殊組織,,完全遵守中華民國之法律制度。三民主義為中華民國之最高原則,,一切違背此最高原則之組織與宣傳,,吾人必自動的積極的加以制裁,以盡其維護中華民國之責任。
第三點,,為經濟提攜,。此亦數年以來,日本政府屢曾提議者,,吾人以政治糾紛尚未解決,,則經濟提攜無從說起。今者日本政府既已鄭重闡明尊重中國之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并闡明非欲在中國實行經濟上之獨占,亦非欲要求中國限制第三國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則,,以謀經濟提攜之實現,則對此主張應在原則上予以贊同,,并應本此原則,,以商訂各種具體方案。
以上三點,,兆銘經熟慮之后,,以為國民政府應即以此為根據,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日本政府11月3日之聲明,已改變1月16日聲明之態(tài)度,,如國民政府根據以上三點,,為和平之談判,則交涉之途徑已開,。中國抗戰(zhàn)之目的,,在求國家之生存獨立,抗戰(zhàn)年余,,創(chuàng)巨痛深,,倘猶能以合于正義之和平而結束戰(zhàn)事,則國家之生存獨立可保,,即抗戰(zhàn)之目的已達,。
以上三點,為和平之原則,,至其條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適當,。其尤要者,,日本軍隊全部由中國撤去,必須普遍而迅速,所謂在防共協(xié)定期間內,,在特定地點允許駐兵,,至多以內蒙附近之地點為限,此為中國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所關,,必須如此,,中國始能努力于戰(zhàn)后之休養(yǎng),努力于現代國家之建設,。中日兩國壤地相接,,善鄰友好有其自然與必要,歷年以來,,所以背道而馳,,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責任,。
今后中國固應以善鄰友好為教育方針,,日本尤應令其國民放棄其侵華侮華之傳統(tǒng)思想,而在教育上確立親華之方針,,以奠定兩國永久和平之基礎,,此為吾人對于東亞幸福應有之努力。同時吾人對于太平之安寧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須與關系各國一致努力,,以維持增進其友誼及共同利益也。謹引提議,,伏祈采納,!
汪兆銘,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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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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