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時許,,車到濟南,,山東省公安廳的一位處長和濟南市公安局的趙科長來接站,把父女二人送到濟南南郊的七里山小區(qū),。新居位于一座居民樓的二層,,兩室一廳約40多平米,,床、桌椅板凳,、鍋碗瓢勺,、蜂窩煤爐子,還有一套煤氣灶,,必要的生活用具已經(jīng)配齊,。看來花了不少錢呢,,吳法憲心想,。趙科長帶著巴璀去買了些米和蔬菜,又拿出150元,,算是預支一個半月的生活費,。
第二天,北京來的公安人員都回去了,,臨走時交代吳法憲,,有事找趙科長聯(lián)系,一切由他負責,。
沒有了高墻,、電網(wǎng),沒有了重重鐵門和帶槍的衛(wèi)兵,,只有女兒在身邊,,吳法憲終于相信,他真的自由了,。
從15歲參加紅軍開始,,吳法憲過的就是集體生活。官越當越大,,飯有人做,,水有人燒,,到哪都有人跟著,,直到進了監(jiān)獄。
他飯不會做,、水不會燒,,分不清人民幣的圓角分,更不知怎樣使用煤氣灶,,一切都要從頭學起,。多虧巴璀買菜做飯洗衣搞衛(wèi)生。
兩天后,,吳法憲隨趙科長到醫(yī)院檢查,,沒想到很快被人認了出來,,好奇的群眾把他和趙科長圍了個水泄不通,趙科長急了,,大聲呼喊著,,奮力擠開一條路,好不容易把吳法憲和巴璀送上了車,。
有了這次“教訓”,,吳法憲白天基本上不下樓,只在清晨及天黑后,,才和巴璀到室外活動活動,。偶爾在陽臺上甩甩手(1980年代盛行“甩手”療法),下面也有不少人在圍觀,。人們要么笑笑,,要么點點頭,但是不敢說話,。
10月上旬,,新潮和金秋送來一臺14英寸彩電。新潮正在辦轉(zhuǎn)業(yè)手續(xù),,準備來濟南照顧父親,。彩電是用他的復員費買的。從此,,看電視成為吳法憲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nèi)容,,往往從“你好”到“再見”,一直看到預告第二天節(jié)目,。
趙科長恪盡職守,,每隔幾天就來一次。11月11日,,陳綏圻拿到對她的審查結論,,交出一份書面意見后也到了濟南。見到陳綏圻,,趙科長很高興:“你來了我就放心了,,照顧老吳的事情就交給你了?!?/FONT>
12月9日,,趙科長向吳法憲傳達了保外就醫(yī)期間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相關報道:
相關新聞
作者:
張杰
編輯:
劉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