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標簽: | [開國元勛] |
"偷渡外逃"事件"責任要由省委來負"
隨著大量偷渡外逃人員被堵截抓獲,對他們的處置工作凸顯出來,。大批群眾偷渡外逃,,給收容遣送工作帶來很大困難,。1979年1-6月,深圳收容站收容人數(shù)超過10萬,,比上年全年總數(shù)增加一倍,。收容站人滿為患,也引發(fā)了很多問題,。一方面,,收容站對偷渡人員缺少宣傳教育工作,只是簡單地收容,、遣送,,期間還有毆打、搜身,、罰款的行為,,遣送回鄉(xiāng)后,還有各種處罰,、批斗,;另一方面,收容站條件差,,有時一些被收容人員沒有飯吃,飲用水供應不足,,受傷人員不能及時醫(yī)治,。遣送途中經(jīng)常發(fā)生偷渡人員逃跑、群眾搶人乃至搶奪押運人員武器的惡性事件,。押運人員也曾采用手銬和繩捆的辦法,,造成不好的影響。習仲勛比較早地察覺出這方面的問題,。1978年夏考察寶安,,他就提出了"人抓了放在哪里"的問題。在臨時收容站,,他親自做偷渡人員的思想工作,。1979年夏,國家民政部副部長劉景范在視察深圳時,,又向他提出了收容站條件惡劣,,處理不當?shù)膯栴},更加引起了他的重視,。習仲勛得到情況反映后,,立即召開省委有關部門負責人會議。他嚴肅批評說:不能把他們當作敵人,,總歸還是自己人,。你們要把他們統(tǒng)統(tǒng)放走,。他還說:要加強收容站對偷渡者的宣傳教育工作。不要抓了就送走,,連幾句開導的話都不說,。外逃者多的縣,應派人來收容站接人,,并負責教育,。但是,不要歧視,、虐待外逃者,。
在工作出現(xiàn)問題的時候,習仲勛更多地是自己承擔責任,,不委過,,不遷怒。中央對廣東外逃之風關注后,,他不向下推卸責任,,而是多次在各種場合作自我批評,主動承擔責任,。他說:"責任要由省委來負,,對下面支持、撐腰不夠,。""我們不能怪下面,,更不能對下面的同志有什么批評,這個責任省委完全承擔了,。"遇到不利局面,,作為領導能體察實情,勇于自省,,解脫下面的干部,。這既是習仲勛高尚品格的反映,也是他高超領導藝術的體現(xiàn),。
平反"李一哲"案件
在突發(fā)事件中,,有些涉及思想問題,更要求領導干部不能簡單化,,而要深入細致地進行思想政治工作,。習仲勛在平反"李一哲"案件的過程中,以上特點展現(xiàn)得很突出,。
1974年11月,,李正天、陳一陽、王希哲等人以"李一哲"的署名,,在廣州鬧市區(qū)張貼大字報,,抨擊當時不完善的民主與法制,矛頭直指林彪集團大搞封建法西斯專政的罪行,,還不點名地指出江青一伙搞極左活動,。大字報貼出之后,廣州為之震動,,在國內外引起強烈反應和爭論,。
習仲勛一到廣東就親自抓這個問題。1978年底,,經(jīng)省委決定,,對"李一哲"案件應予平反,并于1979年2月召開大會公開平反,。此前,,作為省委第一書記的習仲勛曾四次接見李正天等人,誠懇耐心地做他們的工作,;對召開平反大會的有關問題,,也聽取他們的意見。其中2月1日這天足足談了三個多小時,,習仲勛講話語重心長,,主動承擔上屆省委的責任,令在場的人為之感動,。
相關新聞
編輯:
梁昌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