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窩案
1933年夏的一天,中央工農檢察部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部長何叔衡認為,舉報信沒有署名蓋章,,更說明問題的復雜,、嚴重性,更應該引起重視,。他說:“我們強調舉報信要簽名蓋章,,主要是為方便調查核實,不能因為匿名隨便輕易處理群眾來信?!庇谑?,他當即部署力量進行調查,先后派出兩個調查組進行調查,。在進展不大的情況下,,他又派員到群眾家里住下,進行明察暗訪,,初步查實瑞金縣蘇維埃浪費現(xiàn)象異常嚴重,,可能還隱藏更多更為嚴重的問題。
對此,,工農檢察部報告中央政府,,并于1933年12月11日在《紅色中華報》上予以公布。蘇維埃中央政府指令加緊調查對瑞金縣蘇維埃的檢舉,。因此,,工農檢察部與蘇區(qū)工會、少共中央取得聯(lián)系,,從中抽調力量組成“輕騎隊”,,在何叔衡部長的親自領導下開展了調查?!拜p騎隊”從12月15日開始工作,,偵查工作步履維艱,經過輕騎隊員的努力,,縣蘇維埃貪污浪費的事實大部分被檢查出來,。取得結果后,中央工農檢察部在瑞金縣城召開蘇維埃工作人員大會,,通報工作經過和檢查結果,,并以《輕騎隊通訊》為題在1933年12月26日《紅色中華報》第138期予以公布。
1933年12月28日,,毛澤東主持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會議,,聽取中央工農檢察部關于瑞金縣蘇維埃貪污案的匯報。會議決定,,瑞金縣財政部長藍文勛撤職查辦,,會計科長唐達仁交法庭判決,并給予縣蘇維埃主席楊世珠以警告處分,。1934年1月4日《紅色中華報》第140期公布了這一處分決定,。唐達仁吞蝕各軍政機關交來的余款,群眾退回公債,、谷票等款,,變賣公家物件和谷子,及隱瞞地主罰款等共34項,合計大洋2000余元,,決定將唐達仁交法庭處以死刑,,并沒收其個人財產;藍文勛隱瞞唐的貪污案件,,有放縱犯罪的重大嫌疑,,予以撤職查辦。
這一窩案的查處,,在當時引起很大轟動,,推動了在蘇區(qū)開展的反腐敗斗爭的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