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起,1918年就是個沒有糧食的年份,,一個饑荒年,。按照列寧的說法,糧食壟斷是“國家的糧食分配辦法”,。但是,,在一個無糧可以壟斷和分配的嚴峻情況下,糧食壟斷政策的實行幾乎就到了遭遇絕境的地步,。列寧依然堅持:“饑荒的造成并不是由于俄國沒有糧食,,而是由于資產階級和一切富人在糧食這個最重要最尖銳問題上,同勞動者的統(tǒng)治,,同工人國家,,同蘇維埃政權作最后斗爭?!?
1918年一開始就是個危險的年份,,2月21日,人民委員會公布了《社會主義祖國在危急中》的法令,。此后,,在實行糧食壟斷的過程中,散發(fā)了一份《給產糧區(qū)和省份全體農民的呼吁書》,其中寫道:“我們決定性戰(zhàn)斗的最后鐘聲已經敲響,。是最終解決問題的時刻了:目的是保證無贖買土地,、工廠和銀行交給勞動人民。給我們糧食吧,,我們就不會被饑餓整垮并且我們就有可能將反對強盜世界的步槍緊緊地握在手中,。社會主義祖國在危急中!糧食,!糧食,!糧食!”
這份呼吁書的通欄標題是:“為了與日益臨近的受德國宰割和資產階級奴役的危險順利進行斗爭,,應當立即給俄羅斯的整個北方保證糧食供應”,。標題的一邊寫著:“給奪取地主土地與農民的保衛(wèi)者以糧食!”,,另一邊寫著:“給為工農兵政權而戰(zhàn)的戰(zhàn)士以糧食,!”。
這份簡潔的呼吁書極為清楚地表明,,壟斷政策所要解決的糧食問題,,首先,或者主要不是所有居民的生活用糧問題,,而是“俄羅斯的整個北方”,,即以政權所在地彼得格勒為中心的地區(qū)。糧食壟斷政策最關注的對象是政權的“保衛(wèi)者”和“戰(zhàn)士”,。而農民和農村顯然就成了糧食壟斷的對象,,政權和保衛(wèi)者戰(zhàn)士的生存將取決于對農民和農村的糧食的壟斷程度。這種政策必然引起農民的不滿和農村的藏匿糧食與反抗壟斷的騷亂,。這一點列寧是很清楚的:“實行國家糧食壟斷,,在我國已有法律明文規(guī)定,可是實際上每走一步都遭到資產階級的破壞,?!?
在此局勢下,糧食壟斷政策迅速獲得了發(fā)展,。
首先,。列寧決心組建由“幾萬名精干、先進,、忠于社會主義的工人”組成的征糧隊,。城市工人是糧食壟斷政策的受益者,因此他們積極響應列寧的號召,,參加征糧隊到四村八鄉(xiāng)去,。
其次,,1918年5月26日,列寧進一步發(fā)展了糧食壟斷政策,,即將軍隊和軍事手段引進了征糧隊,。
第三,由一般的糧食壟斷發(fā)展成為“國家糧食壟斷”,,即原本各地各組織各自實施的壟斷政策——單獨收購糧食的政策變?yōu)橛烧骷Z軍統(tǒng)一進行的“國家壟斷收購”,。大量的、擁有無限權力的征糧軍進入農村地區(qū),,“奪取,、奪回、收集,、運輸糧食和燃料的有系統(tǒng)的軍事行動”就到處發(fā)生,,隨之出現的“劫掠”情況是出乎列寧和托洛茨基等領導人的預料的。
第四,,1918年8月2日,,列寧提出了要加快實施的緊急措施是:制訂國家規(guī)定的糧價,刺激糧食的收集,,在規(guī)定期限滿后,,立即將價格降下來,同時提高工業(yè)品的價格,,而這種提價要大于糧價提高的幅度,;糧食成為惟一的“流通貨幣”、“交換手段”,,沒有糧食就沒有任何的物品供應,得不到任何商品,;農民擁有超過自己消費所需一倍或一倍以上糧食者,,即為富裕農民,對他們要征收所得稅,、財產稅,,要計累進稅。糧食收購的硬性價格和富裕農民階級標準的確定,,成為蘇維埃國家糧食政策的新內涵,。
第五,到1918年年底,,對軍工廠的糧食供應成為一個十分迫切的問題,。列寧提出,按照紅軍的標準向軍工廠工人供應糧食,。至此,,蘇維埃俄國的糧食政策除了嚴格的階級標準外,,還有了差異森嚴的等級標準。全國的糧食首要和重點供應是軍隊,,在居民中是城市工人優(yōu)先,,在工人中是軍工廠、國防工業(yè)的工人為第一位,。為了促使糧食人民委員部在短期內收購到更多的糧食,,列寧又提出了動用部隊直接來做征糧的工作。1918年12月4日,,列寧建議:“責成一些地方的軍事當局給糧食部門調一些(明確規(guī)定是哪些)部隊來做‘征糧軍’所做的那些工作,。”
1919年1月11日,,人民委員會正式通過了一部完整的法令——《余糧征集制法令》,。這個法令的核心就是農民必須上交全部余糧,而余糧額的確定是硬性的,。農民留糧的標準就是一個人生存最低限度的需要量,,在實際執(zhí)行中還時常低于這個最低量?!队嗉Z征集制》最后成了名副其實的蘇維埃的“面包法令”,。
余糧征集制法令,這個最后的“面包法令”,,既是一項解決饑荒的危機措施,,但更是當時包括列寧在內的蘇維埃所有領導人所寄予希望的社會主義之路。盡管這一法令在1921年3月21日被停止執(zhí)行,,代之以糧食稅政策,,但是法令中所規(guī)定的解決“面包”問題的主要原則:視自由貿易為永恒的敵人,國家的壟斷和硬性價格,,軍事和國防工業(yè)的優(yōu)先,,對農民和農業(yè)的剝奪,行政的,、命令的甚至是軍事的方法,,依然是立法和執(zhí)法中的常青樹,不僅在新經濟政策時期未能加以完全擯棄,,而且在蘇聯其后的數十年的歲月中,,一直嚴重影響和制約著糧食問題、農民和農業(yè)問題以及整個經濟問題的解決,。 (來源:學習時報)
作者:
聞一
編輯:
劉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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