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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曾任汪偽政府上海保安司令部軍法處長等職的李時雨:
1908年生于黑龍江巴彥,。1931年在國立北京法政大學讀書時加入中國共產黨。1934年,,打入東北軍,,后又潛入西安“剿總”第四處,,任中尉辦事員。1936年后潛入天津,,在中 共北方局社會部領導下,,以天津高等法院檢察官的身份從事地下工作。1939年又按照地下黨組織的安排,,冒充國民黨北方代表去上海參加了汪偽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為中 共搜集了許多汪精衛(wèi)賣國求榮的第一手情報。1940年3月,,汪偽政府在南京成立后,,被任命為立法委員。在取得陳公博的“信任”和“重用”后,,為中 共獲取了許多敵偽方面的重要戰(zhàn)略情報,。在陳公博兼任偽上海市長的1941年至1944年期間,,李時雨兼任過偽上海保安司令部秘書處長和軍法處長、偽清鄉(xiāng)委員會上海分會辦公廳第四處處長,、偽上海警察局司法處長等職,。日本投降后,李時雨又打入軍統(tǒng)內部,,任軍統(tǒng)上海區(qū)第二站第二組組長(少將軍銜),,就在特務頭子戴笠的眼皮底下搜集情報。1946年9月,,李時雨被軍統(tǒng)以“漢奸”的罪名逮捕,,后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零6個月。1949年2月被取保釋放后,,在上海以匯中企業(yè)公司副總經理的名義從事地下工作,。同年4月,按照黨組織的指示,,李時雨由上海到達香港后,帶著一部用線裝書偽裝的情報,,取道天津來到北平,,將情報交給了童小鵬,同時也穿上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裝,,公開了自己共產黨員的身份,,被分配到中央社會部工作。新中國成立后,,李時雨先后在中央黨政軍機關及統(tǒng)戰(zhàn)部門工作過,。1982年離休前,任國務院宗教事務局顧問,、黨組成員兼中國佛學院副院長,。1999年12月28日病逝于北京。
十六,、曾任國民黨高級將領傅作義秘書的閻又文:
山西省萬榮縣榮河鎮(zhèn)人,。1939年11月在延安七里鋪訓練班第二期結業(yè)后,被中 共西北局社會部安排到國民黨西北軍閥馬鴻逵部隊,。后來,,閻又文尋機轉入晉軍傅作義部。閻又文與傅作義是山西榮河同鄉(xiāng),,逐步取得傅的信任后,,升任少將新聞處長、奮斗日報社長、華北“剿匪”總司令部政工處副處長,。按照上級指示,,閻又文長期不與組織發(fā)生聯(lián)系。整個抗日戰(zhàn)爭時期,,閻又文這個高級內線一直沒有被啟用,。直到解放戰(zhàn)爭爆發(fā)前夕,中央情報部才重新與閻又文接上關系,,于是,,便有了傅作義痛斥毛 澤東的《致毛 澤東的公開信》文稿。原來,,閻又文得到為傅作義起草電報的任務后,,曾請示組織,周恩來指示:公開電要罵得狠些,,要能夠激起解放區(qū)軍民義憤,,要能夠導致傅作義狂妄自大!后來,,閻又文曾代表傅作義與中 共和談,。1949年1月22日下午6時30分,閻又文以華北“剿匪”總司令部政工處副處長的身份,,正式宣布北平和平協(xié)議和傅作義的文告,。新中國成立后,閻又文成為水利部部長傅作義的辦公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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