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震驚全國的上海舞女游行
1947年9月,,國民黨中央政府頒布了“禁舞令”,,理由是“整飭紀綱”,,“戡亂建國”,,杜絕所謂“妨礙節(jié)約,有傷風化”的奢糜,、浪費行徑,。此法令迅速被執(zhí)行,一時間,,臺灣,、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漢口、沈陽,、天津,、廣州,、重慶等省市的營業(yè)性舞場先后停業(yè)。青島除保留兩家供盟軍所用的舞場外,,其余亦均停業(yè),。這就引發(fā)了震驚中外的“上海舞女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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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舞女們的生活看似奢華,,愜意,,實大多辛酸,艱難,,她們大多是因為家庭困難才投身舞業(yè),。上海舞業(yè)競爭極為激烈,相互排擠司空見慣,,舞女們其實是在夾縫中求生存,,不少舞女出賣尊嚴僅求一飽。除此之外,,她們還擔負著極大的精神重壓,,在報刊雜志上,她們往往被形容成極不光彩的對象,,充當各種丑聞中最不光彩的角色,,許多舞女經(jīng)常不堪重負而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