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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葉檀
在房地產領域正稅清費,,為人為設置的交易環(huán)節(jié)的重重障礙消腫,,尤其重要,。如果不從豐厚的稅費鏈條上撤身,,地方政府就無法從高房價的怪圈中自拔,。
房地產三年宏觀調控均難以收效,,引發(fā)的一個負面效應是,,房價高漲誰之錯?
國土資源部門認為是開發(fā)商的哄抬導致房價上漲,,并舉出這兩年的土地出讓面積與開發(fā)商的種種捂地行為做憑,。大部分開發(fā)商則針鋒相對,以實際推出的土地與規(guī)劃推出的土地面積缺口,,近半年來頻頻出現的天價地,,以及供求法則信息不透明等,認為高房價的罪魁主要在于高地價,。
爭論的結果是導致各方無所適從,,因為沒有權威的數據作為參考,,只能人言人殊。
最近,,國家發(fā)改委所作的一項調查,,也許能見出一線端倪。相對國土資源部與建設部而言,,在房地產市場上,,發(fā)改委利益牽扯得不深,地位相對超然,,因此爭論雙方的結論更客觀一些,。
日前,發(fā)改委價格監(jiān)督檢查司司長李鐳公開表示,,在發(fā)改委今年針對北京,、石家莊、濟南,、廣州,、成都、西安六市的一次涉企收費檢查顯示,,土地部門違規(guī)收費高達10.97億元,,遠超過去年六個城市八個部門的全部違規(guī)收費金額。李鐳直言,,土地部門亂收費已成為目前高房價的“助推器”,。
從重要資源配給者的角度看,國土資源部門權力極大,,所管轄的土地,、礦產等資源,在目前階段都屬于經濟領域的硬通貨,,等于財富的同義語,。
事實上,我國土地交易稅費極高,。據國土資源部統(tǒng)計,,土地成本包括附加在土地上的稅費約占房價構成的20% -50%,土地部門違規(guī)收費更是大大地抬高了地價成本,。這中間跨度之大,,同樣說明尋租空間極大。而這一切,,和認為提高稅費抑制交易,,從而抑制需求者,以改變供不應求的局面,,最終作用于房價的思路密切相關,。
我國以房地產為對象的收入主要有三塊:稅收、各類收費,、土地出讓金,,各項收費名目繁多,在某些城市甚至多達千種以上,,如山東某地濱海城市的收費項目達1400多項,,而江蘇某地有紅頭文件依據的收費項目更是多達4000多項。這些收費很多都和土地管理及房地產有關,。
如果說,,稅收可以相對透明,那么,,收費則相對混沌,。雖然國家明確規(guī)定,“土地出讓金應全部上繳財政,,由財政列入預算,,專款專用,,專項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fā)”,,“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減免和擠占挪用土地出讓金、租金等土地收益”,,但在現實中,,減免、返還,、多征,、轉嫁等現象層出不窮,使一些稅費政策,,淪為負向激勵機制的樣板,。如此次調查發(fā)現,某市國土局將應由市財政上繳的費用轉嫁給企業(yè),,涉及金額達7593.51萬元,。這種費用本來就是雁過拔毛的劣政,當地政府轉嫁給企業(yè),,企業(yè)自然會轉嫁給購房者,。普通購房者自然是最后一棒者的接棒人。
不過,,普通購房者也都是理性經濟人,,他們只有預期某類商品房繼續(xù)供不應求,房價有升值前景,才肯接最后一棒,。因此,,對地方政府與開發(fā)房而言,只有繼續(xù)保持房地產供不應求的暢旺勢頭,,才能抬高房價預期,。于是,轉了一圈,,一些地方政府與開發(fā)商,,又找到了利益的交接點,他們從經濟角度出發(fā),,都希望維持高房價趨勢,。
我國的稅收改革方向是“明租、正稅,、清費”,,在房地產領域正稅清費,為人為設置的交易環(huán)節(jié)的重重障礙消腫,,尤其重要,。這直接決定了房地產市場是否有最后一道公平的屏障。如果不從豐厚的稅費鏈條上撤身,,地方政府就無法從高房價的怪圈中自拔,。發(fā)改委的此次調查結果,再次證明了這一點,。
□葉檀(上海學者)
編輯: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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