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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司法官:陳水扁不配稱法律系的學生,!
人民網(wǎng)9月5日電臺“檢改會”召集人、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昨天表示,,“新聞局長”謝志偉要求司法官揭示黨籍的發(fā)言“很不適當”,,既無效果也不值得響應;臺南院檢部分司法官感嘆,,陳水扁“實在不配稱法律系的學生,!”
陳鋕銘說,他問過人事室,,地檢署的人事資料里根本沒有黨籍欄,,臺灣早期要求公務(wù)員注記黨籍,是因一黨獨大,,黨籍與升遷有關(guān),;但民主化后,黨籍已無影響力,,揭示黨籍與否毫無意義,。
民間司改會執(zhí)行長林峯正昨天表示,既然司法官的黨派問題遭到外界質(zhì)疑,,不如趁此機會以立法方式規(guī)范司法官完全退出政黨活動,,也不能參加任何政黨。
林峯正說,,政治任命且有任期制的“監(jiān)察委員”,,一就任就必須“停止政黨活動”昭告天下,以免外界懷疑他們是否有黨派立場,,而專業(yè)要求更高,、又有終身職保障的法官和檢察官,,難道不應有更高的標準?
他認為,,具有改革理念的法官及檢察官團體應該勇敢地站出來,,宣示所有司法人員“完全退出政黨”,讓批評者無話可說,,也順勢響應社會各界對于司法改革殷切的期待,。
編輯:
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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