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洪波,資深媒體人
一個人,,另一個人,,另一個人,,他們與國家的距離是相等的嗎?
想到這個問題時,,我會想到古代國家與現(xiàn)代國家的差異,。一個古代國家與一個現(xiàn)代國家,國民與國家的距離具有顯著的區(qū)別,。當(dāng)代世界,,并非所有國家都處在現(xiàn)代形態(tài)(也許換一種說法,可以說當(dāng)代世界各國有各種特色樣式的現(xiàn)代形態(tài)),,因此,,人們與國家的距離也是大不一樣的。
但我想,,問題可以縮小到國家之內(nèi),。在一個國家里面,不同的人是否與國家等距離,?不同的行為與國家是否等距離,?
我看到《海峽都市報》11月29日令人震驚的報道,“老母猝死貧困兒無錢安葬,,含淚沉尸河中”,。這個標(biāo)題中的“貧困兒”概念,使我以為無錢葬母的是一個未成年人,,但內(nèi)容告訴我,,這是一名28歲的工人,從安徽到福建南安打工,。28歲的青壯男子,靠勞動謀生,,會連安葬母親的費用都拿不出來,?我寧愿相信這是一個謊言,人們心靈也許能夠稍稍得到安慰,。但這卻是事實,,這名工人一個月可以獲得大概400元至500元的收入。人的遺體需要火化,,這是合法的處理,。火化一遺體的費用至少需要1000元,,他至少需要兩個月不吃不喝才能夠使母親的遺體得到“合法”處理,。于是他將母親的遺體“水葬”了,用編織袋和石頭沉入河中,。
這個28歲的青年,,不是一個懶漢,,卻是一個事實上的“不孝子”。不孝并非他的意愿,,卻成了他未能逃脫的定數(shù),。他不是人間悲劇的制造者,但人間悲劇假手于他呈現(xiàn)出來,。他的勞動是如此廉價,,廉價到無力安葬母親。守法是需要代價的,,對于他來講,,就是出1000元錢去火化母親的遺體。而這名勞動者出不起這個“守法錢”,。
出不起“守法錢”的這名青年,,理所當(dāng)然地受到了刑事拘留。他涉嫌侮辱尸體,。尸體要得到有尊嚴(yán)的處置,,法律是如此人道。公安機關(guān)迅速出動,,追究了一起侮辱尸體的罪行,,執(zhí)法是如此果決。這是懲處一個涉嫌犯罪的行為,,但事實上懲處的是一個人守法的能力,。守法的最低成本是1000元,于是一個沒有能力出1000元的人被懲處了,,這個出不起1000元的人并不是游手好閑之輩,,而是一個工人,他揮汗如雨,,他淚下如珠,。
這名涉嫌辱尸的工人,這個背負不孝的兒子,,當(dāng)他將母親沉尸河中以后迅速被刑事拘留,,由此體驗國家與他的距離其實是多么臨近。一個人可能是呼天不應(yīng),、叫地不靈的,,但國家卻就在他身邊,甚至他就在國家的身體里,,所以他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國家會告訴他什么叫違法必究。
除了迅速刑拘,,國家是否以其他形式顯示了自己與這名貧困工人的臨近關(guān)系呢,?當(dāng)他已經(jīng)成為“不孝之子”并被刑拘之后,,南安市一名原民政部門負責(zé)人說,其實南安辦理喪葬手續(xù),,費用不會很貴,最低1000多元即可辦理火化,。泉州市民政局副局長杜樸生表示,,泉州各級民政部門雖沒有設(shè)置專項基金用來補貼貧困百姓的喪葬費用,,但若有困難的家庭,并能提供一定貧困證明(如低保戶等),,無論本地外地,,都可以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從民政官員的說法,,可以看到國家還是為貧困的人們不至變成不孝之子提供了門徑的,。不過,站在那個外地打工青年的角度來看,,他怎樣來衡量這一段“溫馨的距離”呢,?;鸹枰?000元,,這個不貴的費用他是知道的,只是拿不出,。雖然一次有尊嚴(yán)的安葬并不只是“依法火化”,但哪怕只是“依法”一下,,都是他不可承擔(dān)的費用,。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沒有專項基金,;提供低保戶等證明,他并不是低保戶,。這個溫暖的距離,,他走得到頭嗎,?事實上他走不到頭,心理上他根本不會開始去走,,他會認(rèn)為他的困難應(yīng)當(dāng)向國家提出嗎,?
一個無錢葬母的悲劇,發(fā)生在一個苦力身上,。執(zhí)法部門護衛(wèi)了國法神圣,,民政部門說出了一條溫暖卻無法行走的道路,。一個人與國家的距離就此被丈量出來,,面臨困難時與在觸犯規(guī)條時,,溫暖與冷峻,扶助與懲罰,,國家有時很遠,,有時很近,。有時它呼叫不靈,有時它不期而至,。
作者:
劉洪波
編輯:
張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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