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大學副教授馬曉海因組織“換妻”活動,,包括他在內(nèi)的22名被告人因犯聚眾淫亂罪,近日被南京市秦淮區(qū)檢察院起訴,。副教授多次組織換妻活動聚眾淫亂被人們稱為“野獸”,,也有人質(zhì)疑聚眾淫亂罪到底還應不應該存在。
對此,,社會學者,、性學研究者李銀河認為這“僅僅違反習俗并不是犯罪。違反習俗的人的行為只要沒有傷害到別人,,就是他的權(quán)利,。這一權(quán)利不應當以違反道德或違反習俗的名義被剝奪?!崩钽y河在這個問題上,,用“違反習俗”來淡化馬教授組織換妻活動聚眾淫亂事件的性質(zhì),并認為不能動用法律手段,,顯然是荒謬無恥的,。
何謂習俗?即習慣風俗,,指經(jīng)過社會文明的進步,,得以長期相沿積久而成的風尚。雖然現(xiàn)行的法律不可能涵蓋習俗,,但法律的基礎是建立在尊重并體現(xiàn)了習俗所既成的文明程度和道德規(guī)范上的,,二者并不沖突。李銀河質(zhì)疑聚眾淫亂罪到底還應不應該存在,,也就是說法律該不該介入并維護習俗中一種良好的習慣風俗,,是否定了習俗的社會意義,,以凸顯個體欲求來抵抗法律對社會風尚的保護。
李銀河是這樣解釋她所謂的“違反習俗”的:“好比吃飯,,有的人常年吃米飯,、饅頭就滿足了,。但有的人老想換點花樣,,說吃點魚翅吧,吃點燕窩,、鮑魚吧,,有的則想吃螃蟹什么的,就是這個區(qū)別,?!卑褌€人愛好說成是“習俗”,我真要佩服這樣的社會學者了,。
對習俗的社會意義,,著名思想家荀子是這樣闡述的:“有法者以法行,無法者以類舉,。以其本知其末,,以其左知其右。凡百事,,異理而相守也,。慶賞刑罰,通類而后應,。政教習俗,,相順而后行?!保ā盾髯印ご舐浴罚┮馑际?有法律依據(jù)的就按照法律來辦理,,沒有法律條文可遵循的就按照類推的辦法來辦理。根據(jù)它的根本原則推知它的細節(jié),,根據(jù)它的一個方面推知它的另一個方面,。大凡各種事情,道理雖然不同卻互相制約著,。對于表揚獎賞與用刑處罰,,通達了類推的原理,然后才能有相應的處置,。政治教化與風俗習慣相適應,,然后才能實行。如此說來,,習俗是一個社會文明的產(chǎn)物,,是人們用以規(guī)范自己行為的標準,,也是用來比照和制約不良社會行為的范本。當某種社會現(xiàn)象嚴重妨礙或破壞這樣的社會秩序時,,用法律來保障一種社會共識(習俗),,比“無法者以類舉”更有積極意義。那么,,還憑什么懷疑“聚眾淫亂罪到底還應不應該存在”,?只有像李銀河那樣把習俗理解成個人嗜好,才會覺得法律似乎侵犯了人權(quán),。
一種習俗得以成為當時社會的時尚,,一定代表著社會的文明進步,由此形成的社會氛圍,,可以讓人們做到憎惡揚善,。那么,李銀河認為“僅僅違反習俗并不是犯罪,。違反習俗的人的行為只要沒有傷害到別人,,就是他的權(quán)利”就顯得十分荒謬,“違反習俗”怎么可能“不傷害到別人”,?當一個社會的風氣遭到毒化和損害時,,當一種已經(jīng)形成的道德底線遭到挑戰(zhàn)時,生活在這個社會環(huán)境下的人都難免受到影響,。假如“換妻”行為只是像李銀河說的僅僅如同吃飯換口味,,那么,對婚姻和家庭的破壞是必然的,,否則,,怎么會只有《婚姻法》而沒有“吃飯法”?之所以婚姻要讓法律承認和保護,,是因為婚姻關系的特殊性,。人與人之間可以產(chǎn)生多種關系,比如朋友關系,、師徒關系,、師生關系等,唯獨夫妻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那就是因為夫妻關系包含了性關系,。
在現(xiàn)行法律下,只有夫妻之間的性關系是合法的并受法律保護的,,反之,,就是違法的。而“換妻”就從根本上打破了這個法律約束,,違反《婚姻法》難道不算違法,?李銀河又用“違反習俗的人的行為只要沒有傷害到別人,,就是他的權(quán)利”更是在為“換妻”這種與人類文明相悖的無恥行徑找借口。就算已經(jīng)墮落的夫妻雙方都好這一口,,做出禽獸不如的勾當,,那他們的家庭同意嗎?他們的父母子女同意嗎,?難道社會學者李銀河已經(jīng)收集到了這些家庭都全家墮落了,,全都有這一嗜好,所以才“沒有傷害到別人”,?即便如此,,如果把換妻和聚眾淫亂看做“是他(們)的權(quán)利”,,那么,,如何界定賣淫嫖娼?只要兩相情愿就是合法的,,給不給錢又有什么原則區(qū)別呢,?難道你李銀河家的電燈壞了,叫朋友來換是合法的,,出錢叫電工來換就是非法的,?因此,換妻和聚眾淫亂不是個人嗜好做出的個人行為,,而是混淆了是非概念,,毒化了社會風氣,怎么還能說“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傷害”,?
不知李銀河出于什么目的發(fā)出這一“出位”的聲音,,筆者還是要奉勸一句,你這不是什么“前衛(wèi)”的意識,,而是一種倒退,。因為,人類就是從群居群婚的蠻荒時代進化過來的,,是人類的進步和智商的提高才走進了一夫一妻制的文明時代,。如果人的靈魂任欲望駕馭,那么,,與禽獸就無異了,,甚至還不及有些相對高級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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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風
編輯: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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