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對政府形象的侵權還是諷刺,?
《武漢晚報》報道,近日位于武昌民族大道旁的一家酒樓開張,,酒店門口懸掛的條幅,,竟然有近10條的落款是一些包括公安機關在內(nèi)的政府部門。但幾個政府部門均表示沒有送過條幅,,且條幅上一些機關的落款名稱并不規(guī)范,。為何一些飯店喜歡以這種近乎拉政府部門做形象代言人(拉不到,還不惜做偽)的方式顯示其檔次,?這到底是對政府形象的侵權還是諷刺,?蔣立冬 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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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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