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事項依據(jù)保密法而成立,,公務接待費用屬于“保密范圍”,是保密法、保密法細則或者保密工作的哪個條例有過規(guī)定,,還是隨便一說,?“敏感”就更是一個不知所謂的說法,社會要依法治理,,而不是依“敏感”與否來治理,。
最新一期《瞭望》新聞周刊關注公務接待問題,認為“并非不治之癥,,只要做到信息公開,,打破‘自我監(jiān)督’的思維,加強監(jiān)管,,敢于處罰,,便可使問題迎刃而解”。
不過,,在報道中,,《瞭望》對現(xiàn)狀的描述是:國家部委公務接待被視為“機密”,地方公務接待被稱為事涉“敏感”,。
《瞭望》所說的“迎刃而解”的辦法,,我大概是贊同的。信息公開,、打破對“自律”的依賴,,加強監(jiān)管,敢于處罰,,豈止是公務接待大吃大喝的問題,,官場上還有什么問題是不可以“迎刃而解”的呢?
很多人喜歡說“治理腐敗并沒有萬能良藥”,,什么權力機制都有可能出現(xiàn)腐敗,,也都存在解決腐敗問題的辦法。這無非是說,,不依靠社會監(jiān)督,,不依靠相互制衡,權力自我約束,,再加上上級常規(guī)檢查,、突擊檢查等等,也是完全可以遏制腐敗的,,問題不過是很多好做法沒有做到位而已,。
對這樣的說法,我沒有辯駁的愿望,。我想,,這與其說是在堅信什么道理,,不如說是在堅持維護權力的無邊樂趣。既然權力不受約束成了前提,,再去討論可不可以遏制腐敗,,就沒有什么意義。這就像一個人要在享受海鮮和啤酒的基礎上討論治療痛風的問題,,你說這是堅信痛風可治,,還是維護口腹之欲?
信息公開,、權力“他律”,、加強監(jiān)管、敢于處罰,,這些條件雖屬治理腐敗的必要條件,,但并非充分條件,例如信息公開的真實性,、“他律”制度的法律化,、監(jiān)管權力的社會化等等,都是必須解決的問題,。這些看起來是技術問題,,實際上是權力機制和權力體系的再造。權力再造,,卻正好是問題之所以“漫長而艱難”的原因。
公務接待費用為什么是“機密”,,又有何敏感,?保密事項依據(jù)保密法而成立,公務接待費用屬于“保密范圍”,,是保密法,、保密法細則或者保密工作的哪個條例有過規(guī)定,還是隨便一說,?“敏感”就更是一個不知所謂的說法,,社會要依法治理,一切公務機關要依法作為,,而不是社會依“敏感”與否來治理,,公務機關的行為要看“敏感”與否而定,而且是誰的敏感感受可以決定一個事項的公開或不公開,,誰覺得敏感就可以把問題變得不是問題,?
權力不想說的東西就是秘密,如果連宣稱秘密都自覺離譜,,就干脆說“敏感”,。因為這是秘密,,所以我不公開;因為我敏感,,所以我不說,,而且你也不能說。何為秘密,,何為敏感,,誰的秘密,誰的敏感,?隨時秘密和任意敏感之下,,不只是保密法要被濫用,甚至沒有任何一項公民權利可以落實,,權力的“自律”,、自便、自肥就樂趣無窮了,。
(作者系著名雜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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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霍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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