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主動“滅火”卻再遭質疑
審判應以被動為美德司法審判具有天然的被動性,,一般奉行“不告不理”原則。審判權的本質是判斷,,這一本質決定了法官必須具備被動和消極的美德,。法律的經典形象應是寡言的蒙眼女神。但是對于這個已生效判決,,1月13日,,省高院刑庭、審判監(jiān)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主管刑事、審判監(jiān)督的副院長召集省高院刑庭,、審監(jiān)庭調閱案件卷宗,。1月15日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聽取了平頂山中院對本案的匯報,,研究分析案情,隨后又召開黨組會,,研究決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組織處理。加上平頂山市中院的主動再審,,這一系列動作,,更像一種主動滅火的行政行為,。[詳細] 法院上下級應是業(yè)務指導關系 上級強硬插手不尊重生效判決“高院和中院其沒有什么關系,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組織法》)僅僅是業(yè)務指導關系,,還不是領導關系,,也不是上下級關系(檢察院才存在上下級關系)。他們都是誕生于當?shù)氐娜嗣翊泶髸?。對于中院的生效判決高院可以且只能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決定再審,。但是在平頂山中院已經決定再審這種情況下,高院事實上是沒有任何發(fā)言權的,?!边@是對生效判決的不尊重,是對法院組織關系的破壞,。[詳細] 法官成了出氣筒和替罪羊 案件未決而懲戒已出法官權益受《法官法》保障,。“在沒有再審結案前,,還不知道是什么結果,,也就意味著再審也不一定就可以說明原來的判決是錯案?!钡?,懲戒就已經出來了?!叭艘裁饬?,職務也停了,院長也誡勉了,,而這些沒有一樣是河南高院有權做的,。”[詳細] 程序問題 一地雞毛“再看看平頂山中院,,不管案子錯到什么程度,,對于已經終審的案件也不存在要求檢察機關撤訴啊。再說即便撤訴也是檢察院要求而不能是法院要求,。你盡管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就完了,。”[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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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中被強調的社會效果與被遺忘的法律精神今天司法審判工作的心態(tài),是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今天被強調的是司法的社會效果,被批評的是只注重法律效果,。因為司法被要求維護社會穩(wěn)定,,實現(xiàn)息訟息訪,,平息乃至迎合社會輿論,。 “社會效果是指通過法官對具體案件的審理和裁判,獲取的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對其的評價和認可程度,。社會效果的實質在于司法的結果要滿足實質正義,,滿足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和長遠發(fā)展利益,獲得公眾的情感認可和尊重,?!彼ǔ1憩F(xiàn)為社會公眾關于司法行為是否公正、合理,、妥當?shù)呐袛嘟Y果,,判斷依據(jù)、評價標準具有實際上的多元性,、不統(tǒng)一性,,總體上看是以非法律專業(yè)人士的普遍正義感與一般社會生活經驗為基本支撐的??梢哉f體現(xiàn)為一種人民感覺,。 “法律效果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對各類案件進行審判,并正確適用法律對案件爭議的社會關系實行法律衡量,、評價,、處置的后果?!睂嶋H上指的是由法律專業(yè)人士依據(jù)自己的專業(yè)知識所做的關于司法行為是否符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法律的預設要求,、是否達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達到法律適用的應然效果的判斷結果?!胺尚Ч睉敹际抢硇运季S的結果,,而“社會效果”通常會有比較濃的直覺色彩、感性意味,。 實質是司法工具化 為眼前利益服務強調社會效果的根源,,是當前法律“工具主義”思潮的日益盛行,,這本身是違反法治原則的。法律成了實現(xiàn)某個社會治理效果的工具,。而這個效果更多的是眼前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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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存在質疑實在稀松平常 相應監(jiān)督程序并不缺乏無論是當事人、公眾還是媒體,,對法院審判的結果存在質疑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就像2009年轟動全國的“70碼”事件,一審的判決結果無論原告,、被告還是公共輿論都表示對判決結果的不滿,。對于審判結果的不滿,早有一套相應的監(jiān)督程序,。上訴,、抗訴、申訴乃至信訪,,都是對審判結果展開監(jiān)督的合法程序,。法院對待質疑的正確做法,應當首先尊重程序,,對待輿論的監(jiān)督也應當堅持獨立原則,,不被輿論所左右。 迎合某種需要必將喪失公信 獨立依法審判才不懼怕質疑案件在輿論沸騰之后,,可以想象河南當?shù)胤ㄔ合到y(tǒng)所承受的壓力,,于是人們合乎邏輯的看到司法機關像行政機關一樣雷厲風行的主動出手了。直接的作用是平息輿論,,盡可能消減負面影響,,實現(xiàn)“社會效果”。但是司法程序所受到的破壞,,生效判決棄之如廢紙,,權利受法律保障的法官動輒得咎,這些問題的負面影響又當如何計算,?司法公信在這樣的雷厲風行中是提高了,,還是又一次受到損害? 這折射出當前司法工作的窘境,。司法是如此的弱不禁風,,瞻前顧后,,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司法審判不得不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某個意志,,為某個眼前效益辦事,。這樣的情況不改變,司法審判工作還將繼續(xù)難擋質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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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語Conclusion |
“368萬元過路費”案是當前中國司法現(xiàn)狀的浮世繪。眾聲喧嘩中,,唯獨法治的聲音越來越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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