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發(fā)表社論稱,,莫拉克臺風引進豪雨,水淹南臺,,災情讓人不忍卒睹,;“朝野”必須全力以赴,投入后續(xù)搶救及災后重建,。其實,,當局并非不了解水利之重要,,近年更大手筆投入八年一千多億的治水預算,結果卻是越治越淹,,讓人困惑,。其間失落的環(huán)節(jié),必須潛心反省,,重整治水思維,,才能防止悲劇一再重演。
這次莫拉克臺風和西南氣流產生的驚人牽引作用,,遠遠超乎想象,,短短幾天降下超過一年的雨量,又適逢大潮,,積水難退,,是這場世紀水患的大背景。再加上氣象預報一直將焦點防災地區(qū)放在北部,,導致南臺灣受到輕忽,。撇開這些因素不談,若追問當局近年花大錢治水究竟發(fā)揮了什么效用,,就這次的災情檢視,,恐怕只能令人搖頭。
以這次災情最慘重的高屏為例,,有些鄉(xiāng)鎮(zhèn)如佳冬,、林邊、甲仙,,原本就是易致水患的地區(qū),。三年半前,扁“政府”提出八年八百億的治水條例,,“立法院”還追加到一千一百六十億,;其中首期三百億元就用在“易淹水地區(qū)”的水患治理,但為何這些低洼鄉(xiāng)鎮(zhèn)沒有被納入改善計劃,?那數百億的龐大治水經費究竟被用到哪里去了,?或者當局只在周邊作了零星整治,卻反而集中強化了當地的災情,?
要花大錢才能治水,這是臺灣民粹政治的一張大牛皮,;再加上藍綠惡斗,、“中央”用水利經費來綁樁地方,也就越發(fā)使治水的規(guī)劃和事權偏離正軌,。事實上,,治水從來不是一蹴可幾的工作,,除了金錢,它更需要的是體系性的專業(yè)規(guī)劃,,以及更多經常性的細心維護,。但從“千億治水”的失利,我們分明看到臺灣水利建設出現了許多畸形現象:
其一,,只強調建設,,卻輕忽保養(yǎng)。由于有太多經費要在限期內花掉,,所以水利部門的工作就是不斷巧立工程名目,,并想方設法將其發(fā)包出去。但水利建設是需要完整規(guī)劃,、且高度維護的工程,,特別預算被用在建設,水利部門的保養(yǎng)經費相對緊縮,,維護工作便也受到輕忽,。這次,南臺灣一夕變成“水鄉(xiāng)”,,主因是至少有十條以上的溪流潰堤,;試想,放著基礎的河川堤防不維護,,卻拚命在那里加蓋抽水站,、買抽水機,這不是本末倒置嗎,?再看,,這次全臺有二十座橋斷裂,有些橋梁完全沒有警示人員或設備,,導致無辜民眾墜河,,這也是難以想象的事。
其二,,治水體系呈現“強政治,、弱行政”。治水,,包括防災和救災,,都是高度專業(yè)的工作;但過度政治化的結果,,就出現權力掛帥,、專業(yè)退位的現象,體系的橫向乃至上下聯系都支離破碎,。狹窄的西部走廊興建了多條“國道”和高鐵,,當然會破壞地方水文,,形成以鄰為壑狀態(tài);但要如何解決地方建設導致的水文破壞,,“水利署”有發(fā)言權嗎,?光看這次“中央”救災指揮中心的運作,馬英九和劉揆都在巡視途中受阻,;可見,,權位再高然而信息依舊不足,無助于指揮大局,。那么,,為何不讓更專業(yè)的人來指揮救災?
其三,,輕重失調,,弊端叢生:當年八年八百億特別預算提出時,即遭批評缺乏具體計劃,;后來執(zhí)行時更難免徇私,,導致治水優(yōu)先級失度,而許多大小官員更因而卷入官商勾結及貪瀆的弊案,。前經濟部次長侯和雄一人即身涉七案被判近七年,,可見其中牽涉利益之龐大。若要防止治水預算繼續(xù)遭到濫用及虛擲,,當局應邀集專家成立特別委員會,,來監(jiān)督并導正特別預算的運用。否則,,花了大錢,,大水照淹,這對得起人民嗎,?
治水,,不是在拚人氣,也不是比辛勞,,更不是比砸錢,。如果胸中沒有土地總體規(guī)劃的見識,沒有惜民愛物的襟懷,,沒有敬畏天地的精神,,不可能做好治水大業(yè)。在八七水災半個世紀后,,八八水災又給了我們一次當頭棒喝,。
作者:
聯合報
編輯:
張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