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楊佳死刑 7日內(nèi)執(zhí)行[組圖]
等候楊佳二審結(jié)果的民眾[組圖]
10月13日,,“楊佳襲警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包括楊佳父親及姨媽等130余人到庭旁聽。庭審進行了約7個小時,,法庭當日未當庭宣判,。 新華社發(fā)(孟招祥 攝)
10月20日上午,“楊佳襲警案”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繼續(xù)二審,,法庭宣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核準,。此前,,楊佳以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2008年7月1日,,北京男子楊佳攜帶尖刀等作案工具闖入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機關大樓,,持刀對數(shù)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員的頭、頸,、胸,、腹等要害部位連續(xù)捅刺,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輕傷,、一名民警和一名保安人員輕微傷。
作者:
沈佳音
編輯:
王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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