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資訊 > 社會 > 法制經緯 > 正文 |
|
“釘子戶主”:我不是刁民 我只要房屋
“最牛釘子戶”的女主人吳蘋
據中國網21日報道:對於法院的強制拆遷令,,“最牛釘子戶”的女主人吳蘋說,,按照條例管理規(guī)定她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貨幣,,一個是實物就是房屋,,當時她選擇的是還房。而開發(fā)商不愿意,,就是把很偏僻的地方,,比如四樓五樓的尾房來給她們。
吳蘋說:“直到昨天我還一再說明,,再多的錢我都不要,,我要還房。他們說我若選擇還房,,還要補他200多萬,,你說能不能接受呢?我真是冤枉,,比竇娥還冤,。他這個就是用非常低廉的價格,,強買強賣,。房管局最後也不得不承認我的要求是合法的?!?/FONT>
吳蘋說,,截止目前我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補償,也沒有得到安置,。按照有關規(guī)定起碼要給我們過渡房,。
吳蘋并透露,,這個房子是自己的,她80年代初就做生意,,開酒樓,、飯店,那條街是酒樓一條街,。她說:“我很會處事,,人很好,人家叫我阿慶嫂,,但現(xiàn)在酒樓沒有做了,,就是因為這個事,煩得做不了,,給你的身心造成疲憊,,精神上受到嚴重的損害,哪兒還有心情做生意,。兩個老人這兩年氣死了,,當年這是他們的房產”。
編輯:
zkx
|
>> 發(fā)表評論
如果您還不是鳳凰會員,,歡迎 注冊
熱點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