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的(四川)岳池小女孩小花(化名)是父母心目中的乖乖女,、同學(xué)眼里的好班長,。這樣一位聰明又單純的女孩,卻遭到父親的朋友,、平日她口中的“叔叔”程志東侵犯。程近日被廣安市中院以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2007年1月23日晚7時左右,小花的母親叫小花到樓下的商店去買洗衣粉,。小花小鳥般歡
快地跑下樓去,。這一去,就再也沒回家,。第二天中午12時許,,絕望的小花父母走進了岳池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報警求助。
警方全力查找小花的下落,。民警在走訪中獲得重要線索:小花在失蹤的那天晚上曾與一外號叫“東東娃”的中年男子同行,。進一步調(diào)查核實,“東東娃”名叫程志東,,40歲,,家住岳池縣城小北街某宿舍,無業(yè),,獨居,,游手好閑,有吸毒史,,經(jīng)常在街上喝酒買醉,。1月25日凌晨1時許,民警來到程志東家,發(fā)現(xiàn)程在家中,,卻拒不開門,。民警破門而入,將程志東控制,,發(fā)現(xiàn)其臥室床上躺著一具女尸,。經(jīng)辨認,死者正是小花,。民警立即對程進行突擊審查,,在大量的證據(jù)面前,程志東對強奸殺害小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那晚小花下樓買洗衣粉,,在街邊遇到醉酒后正在嘔吐的程志東。程看到幾年不見的小花出落得亭亭玉立,,打起了小花的主意,。他叫小花拿紙給他擦嘴,好心的小花便從身上摸出紙巾遞給他,。之后,,程志東又要求小花送其回家,單純幼稚的小花認為程是父親的熟人,,肯定不是什么壞人,,就跟他一起走。哪知,,小花這一走卻落入人面獸心的“叔叔”設(shè)下的陷阱,,走上了一條不歸路。(華西都市報 辜羽金 記者 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