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的(四川)岳池小女孩小花(化名)是父母心目中的乖乖女,、同學(xué)眼里的好班長,。這樣一位聰明又單純的女孩,,卻遭到父親的朋友,、平日她口中的“叔叔”程志東侵犯。程近日被廣安市中院以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2007年1月23日晚7時左右,小花的母親叫小花到樓下的商店去買洗衣粉,。小花小鳥般歡
快地跑下樓去,。這一去,,就再也沒回家,。第二天中午12時許,絕望的小花父母走進了岳池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報警求助,。
警方全力查找小花的下落,。民警在走訪中獲得重要線索:小花在失蹤的那天晚上曾與一外號叫“東東娃”的中年男子同行。進一步調(diào)查核實,,“東東娃”名叫程志東,,40歲,家住岳池縣城小北街某宿舍,,無業(yè),,獨居,游手好閑,,有吸毒史,,經(jīng)常在街上喝酒買醉。1月25日凌晨1時許,,民警來到程志東家,,發(fā)現(xiàn)程在家中,卻拒不開門,。民警破門而入,,將程志東控制,發(fā)現(xiàn)其臥室床上躺著一具女尸,。經(jīng)辨認,,死者正是小花。民警立即對程進行突擊審查,,在大量的證據(jù)面前,,程志東對強奸殺害小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那晚小花下樓買洗衣粉,在街邊遇到醉酒后正在嘔吐的程志東,。程看到幾年不見的小花出落得亭亭玉立,,打起了小花的主意。他叫小花拿紙給他擦嘴,,好心的小花便從身上摸出紙巾遞給他,。之后,程志東又要求小花送其回家,,單純幼稚的小花認為程是父親的熟人,,肯定不是什么壞人,就跟他一起走,。哪知,,小花這一走卻落入人面獸心的“叔叔”設(shè)下的陷阱,走上了一條不歸路,。(華西都市報 辜羽金 記者 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