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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2月13日報道 24歲的云南玉溪北城鎮(zhèn)男子李喬明因盜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過11天后卻因重傷入院,,因“重度顱腦損傷”于昨日凌晨6時57分不治身亡,。
2月8日下午,,在被拘押11天后,24歲的農民李喬明終于得以離開晉寧縣公安局看守所,。
這一天,,民警將他送往醫(yī)院,隨后他卻再也沒能回來,。
李喬明死了,,他死于“重度顱腦損傷”,。那是2月12日凌晨6時57分,在李喬明被警察送到醫(yī)院后的第四天,。
兒子的突然死亡,,讓51歲的李德發(fā)深感命運無常。
從接到噩耗的那一剎那起,,李德發(fā)就一直這樣想:兒子雖然是因為盜伐林木而被刑拘的,,論罪當罰,卻無論如何也“罪不至死”,,而如果當初兒子不是為了積攢結婚的費用而去偷偷砍伐林木,,是不是就不會被送進看守所,也就不會死得這樣“不明不白”,。
可是,,現在一切都已經沒有了“如果”——往日里那個活蹦亂跳,甚至“連感冒都沒有”的李喬明,,卻因為“重度顱腦損傷”而離開人世,。2月12日中午,李德發(fā)看著冰柜里兒子的遺體,,痛苦不堪:“本來人好好的進去的,,怎么說死就死了呢?”
對此,晉寧縣公安機關給出的答案是,,當天李喬明受傷,,是由于其與同監(jiān)室的獄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貓貓”游戲時,遭到獄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墻壁而導致,。面對這個答案,,家屬們卻認為太過牽強。
在看守所的那11天里,,李喬明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現在已經不能告訴我們了。對于他在看守所內受傷的真正原因,,或許只有在尸檢之后,,才能真相大白。
為攢婚錢 盜伐林木被刑拘
2月12日下午,,玉溪市北城鎮(zhèn)大石板三社,,李喬明的家中空無一人。
從2月8日接到警方的通知說兒子受傷住院后,,作為家長的李德發(fā)就帶著小兒子到昆明照顧李喬明去了,,而在12日早上得知兒子去世的噩耗之后,留下來守家的母親也急急忙忙趕了去。
這是年后玉溪最為晴朗的一天,,沒有風,,天空中一點云彩也沒有??墒窃谖椿槠迯埱镏?化名)的印象里,,李喬明被警察帶走時,玉溪卻是過年期間少有的寒冷天,。
1月29日,,大年初四。當天中午,,李喬明在草草吃完兩碗米飯之后,,就提著斧頭到村口與同村另外5名青年會合了,他們準備到離家10余里的晉寧縣境內的青龍山上砍樹賣錢,。
對于玉溪市北城鎮(zhèn)大石板三社的村民來說,,上山砍樹賣錢,一直是他們補貼家用的最好途徑,,就算在政府相關部門嚴厲禁止盜伐樹木之后,,他們依然會在家用緊張的時候,偷偷上山砍上兩棵樹換錢,。
由于2月16日就要舉行婚禮,,24歲的村民李喬明感覺到了經濟上的窘迫,一直在想方設法多賺些錢,,他希望能夠在結婚的時候“多請幾輛車來接新娘子”,。
于是,平時膽小而內斂的他,,第一次打起了盜伐樹木的歪主意,。然而,他不知道,,自己的這一次“鋌而走險”,,卻最終將自己帶上了不歸路。
根據晉寧縣森林公安分局提供的一份出警記錄,,李喬明應該是在當天下午5時左右被帶到分局的,。
“當天下午4點半左右,我們分局的民警在山上巡邏,,發(fā)現包括李喬明在內的6名玉溪北城鎮(zhèn)男子正在盜伐樹木!”民警介紹說,,在當場制止李喬明他們的盜伐行為后,警方清點了現場,,發(fā)現已經有數十方樹木遭到砍伐,,由于這一數目已可以追究刑事責任,,民警隨后將李喬明等5人帶回晉寧縣森林公安分局,。
當天晚上7時30分,,在錄過簡單口供之后,警方開具《刑事拘留通知書》,,隨后,,李喬明等6人因盜伐森林被送往晉寧縣看守所,分別關在不同監(jiān)室,。
那天晚上8時,,李德發(fā)接到民警通知,要求他“有時間到看守所辦下手續(xù)”,?!耙婚_始我也不是很擔心,我們村經常有人砍樹賣被抓,,最多在看守所住幾個月交點罰款就回來了,,我還想著過幾天籌點錢去把他贖回來!”李德發(fā)說,隨后事情的發(fā)展,,卻讓他無比意外,。
意外受傷 拘押11天后病危入院
1月31日,是李喬明被關進看守所的第二天,。李德發(fā)帶著5000元錢和小舅子陳某到看守所“贖人”,。
由于他們到看守所時正值午休時間,他們不僅沒有“贖到人”,,甚至連李喬明的面都沒有見到,。“我們后來一直在看守所門口等著,,連午飯也沒有吃,,直到下午3點左右,才有民警叫我們進去,,但只是簽了個字,,跟我們通報了一下情況,說要判刑,,然后就讓我們走了,。”
李德發(fā)說,,他們了解到,,當時李喬明被關在2號監(jiān)室,而其他同犯卻被關在另外的監(jiān)室,,而根據李喬明的舅舅陳某從看守所的熟人那里打聽到的情況,,“那個監(jiān)室關了好幾個偷竊和搶劫的人,還有幾個‘黑社會’”而在陳某看來,那個監(jiān)室里,,應該就是自己的侄子李喬明“最容易受欺負”,,因此他們迫切的希望,“就算李喬明要判重刑出不來,,也要想辦法給他換個監(jiān)室,,免得受欺負?!?/P>
抱著這一想法,,2月2日,李德發(fā)帶著一萬元錢,、幾條煙,,以及一些生活用品,再次和同村另一被捕青年的父親一起趕到看守所,,然而李德發(fā)卻被警方告知“你不能見你兒子”,,而在那里,與李德發(fā)同來的那名父親卻見到了自己的兒子,,因此平時膽小而有些懦弱的李德發(fā),,還幾次鼓起勇氣上前詢問情況,可看守所民警在進去看了幾次李喬明之后,,都說“你不能見他”,,卻沒有解釋原因。無計可施,,李德發(fā)只好無奈返家,。
在之后的幾天里,李德發(fā)分別在妻子以及一些親戚朋友的陪同下多次到看守所看望李喬明,,并試圖保釋他,。然而,在前后去了四五次之后,,他們都未能見到李喬明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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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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