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多名公務員嫖宿幼女,,地點就在司法局宿舍(資料圖片),。
■先有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買處”獲刑
■后有該市一人大代表“重蹈覆轍”受審
貴州習水縣5名公職人員嫖宿未成年少女案令全國震驚之際,,浙江臨海市一名有人大代表頭銜的商人王宗興也因涉嫌嫖宿幼女,,4月10日上午在當地法院受審,。
不久前,,臨海市氣象局原副局長池全勝“買處”案已經審結,,池因嫖宿幼女罪被判刑6年半,。
由于這兩個人身份的特殊性,,案發(fā)后在當地一度引起震動,。
池全勝、王宗興兩人嫖宿幼女,,是基于徐某某,、張某某等人的介紹而促成。同樣令人震驚的是,事發(fā)時,,“拉皮條”的徐某某,、張某某等人都還是在校初中女學生,均為未成年人,。
氣象局副局長“買處”
現年42歲的池全勝,,在案發(fā)前是一名中共黨員,擔任臨海市氣象局副局長的職務,。
2008年10月26日上午,,池全勝接到電話,對方稱有處女,,問要不要,。池全勝表示愿意,在電話中達成協議,。當即,,池全勝迫不及待地去一家商務酒店開了一個房間,一個女孩將一名叫豆豆的小姑娘送上門來,。
簡單交代幾句后,,那個女孩子離開了房間。此時,,房間里只剩下池全勝和豆豆兩人,。突然,豆豆“撲通”一聲跪在地上乞求:“叔叔,,我還是一個學生,,只有13歲,你放我回去吧,?!?
見豆豆不愿意,池擺了擺手,。當豆豆離開房間下樓后,,被剛才介紹賣淫的徐某某等人發(fā)現。徐某某等人立即將她拉到通道上軟硬兼施,。隨后,,又打來電話:“她年紀小不懂事,您多包涵,,剛才我和她說好了,,她說自己愿意,馬上再過來,?!贝藭r,,經不住誘惑的池全勝,竟然又同意了,。隨后,,豆豆第二次走進房間,欲火難耐的池全勝在明知她不滿14周歲的情況下,,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
事后,池全勝支付了3500元錢,。
2008年11月26日,,臨海警方根據群眾舉報搗毀了一個賣淫窩點。東窗事發(fā)的池全勝被抓獲歸案,,當天因涉嫌嫖宿幼女罪被臨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經過審查,臨海市檢察院向臨海市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池全勝犯嫖宿幼女罪,。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池全勝明知豆豆是幼女而嫖宿,其行為已構成嫖宿幼女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池全勝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據此,,遂依法作出判決,以嫖宿幼女罪判處被告人池全勝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一審判決作出后,池全勝服判,,沒有提出上訴,。
出事前是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副組長
記者在《臨海市氣象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五年規(guī)劃》(自2004年起至2008年分三個階段進行)看到,規(guī)劃提出“建立干部經常性學法制度,,不斷增強干部的法制理論水平,。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增強學法、用法的自覺性,,成為廣大職工學法的表率,。”臨海市氣象局成立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池全勝是副組長,。
案發(fā)后,浙江省氣象局十分重視,,局黨組專門就此向全省各地氣象局發(fā)出浙氣黨發(fā)(2009)2號文《關于臨海市氣象局池全勝案件有關問題的通報》,,意在以池全勝案件為警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做到警鐘長鳴,,從嚴要求,,潔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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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馮偉祥
編輯:
李志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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