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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看客”坦言,因為跳池者是小偷,,所以他們只是大嚷著“上來?選上來,!”,。
“看小偷在池中游,,我們以為他會游泳,,沒料到會沉下去,這完全在我們意料之外”,,幾名“看客”補充。
有“看客”稱,,發(fā)現(xiàn)事情不妙后,,他報警了,。
目前依舊在現(xiàn)場附近拉客的劉姓“摩的”司機,當時就在離事發(fā)地幾米處候客,,“沒什么好看,,不就是小偷嗎?”
劉稱,,事發(fā)時,,那些“看客”中,并不是沒人會游泳,,只是不想下去救而已,,天冷、水又臭,,又不是親屬,,“況且當時小偷已沉下去,死的可能性很大,,按農(nóng)村習俗,,有些人怕救死人?!?/FONT>
僅為幾十元喪命
禾山派出所一張姓民警當時出警,,見狀后聯(lián)系了東海救助應急小分隊的工作人員,兩名救助人員穿上潛水衣,,游近小偷沉沒的地方尋找,,30分鐘后,尸體被打撈上岸,。
張看到了“致命”的鋼管扣件,,價值僅幾十元。他告訴記者,,即使被抓,,按當日案情,該小偷還不觸及刑案,,但追趕小偷者并未在第一時間報警,。
記者來到小偷當日行竊的工地,在該工地,,記者恰逢張姓民警到工地調(diào)查,。張告訴記者,在多方聯(lián)系后,,死者身份已查明,,姓張(四川人,1968年出生),,沒有偷竊前科,。
一趕到廈門的死者家屬對該事件提出質(zhì)疑,,認為工地的后期處理直接葬送了一條人命,并擬提出賠償要求,。
針對該事件,,記者走訪了事發(fā)的在建工地,該工地一不愿具名的負責人稱,,“事發(fā)當天,,該小偷和另兩同伙把扣件綁在腰帶上,然后用夾克衫遮住,,卻被我們工人發(fā)現(xiàn)”,。該負責人稱,三工人緊追而上,,那三小偷隨后跑上在建樓房的二樓和三樓,,后來從另一樓梯逃出工地,三工人還是追了出去,。
該負責人補充到,,工地沒有責任,那小偷跳池后,,在水中用手要解開綁在腰上的扣件,,就是想毀滅偷竊罪證,如果當時讓他抓到,,最多打幾巴掌,,最后肯定會送交警方處理。
小偷“逃命”事件頻發(fā)
廈門警方相關接警記錄顯示,,年底將至,,偷竊案件有回頭趨勢。
小偷案發(fā)后冒險“逃命”,,記者注意到,,類似事件近日在廈門頻發(fā)。
去年12月11日下午3時,,五緣灣營運中心工地上,,一男子被疑偷盜配電箱里面的電力設備時被發(fā)現(xiàn),欲逃跑時被電死在箱式變電站里,。
1月10日凌晨約5時30分,,廈門嶺兜小區(qū)一里64號樓發(fā)生一起墜樓事件,一男子被指入室盜竊被發(fā)現(xiàn)后從5樓一住戶家跳下,。
1月15日凌晨3時許,,3名小偷闖進江頭中心小學電腦室偷電腦被發(fā)現(xiàn),學校保安大喊“抓賊”,小偷慌不擇路,,從3樓跳下,,其中一人摔傷被擒,2人逃跑,。
針對上述現(xiàn)象,與扒手,、小偷打過多年交道的廈門輪渡公交派出所副所長姜海鷹感觸頗深,。
姜海鷹一語點明,小偷作案被發(fā)現(xiàn)后,,之所以出現(xiàn)上述跳樓,、跳湖等“不要命”的舉動,主要是出自他們想逃避打擊的僥幸心理,。
“怕遭暴打,,一般都是借口”, 姜海鷹說,,有前科的小偷再次落案,,不管其涉案大小,至少都要被勞教,,“做出上述舉動的小偷,,一般是‘老手’,且有過僥幸逃脫的經(jīng)歷”,。
不久前,,姜海鷹接手過一個類似案件,一扒手作案被群眾發(fā)現(xiàn)后,,被反扒人員追趕時,,突然停住并拔出水果刀,威脅“若再追,,我就自殺”,,隨后將刀放在動脈上,一會又掛在脖子上,,讓反扒人員很被動,,僵持好一陣才尋機將其制服。
小偷也有充分的人權,,姜海鷹說,,廈門較少出現(xiàn)市民打小偷現(xiàn)象,市民應理性處理,,切忌防衛(wèi)過當惹來麻煩,。
來源: 東南網(wǎng)(廈門) 《東南快報》記者:林曉琪易福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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