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標簽: | [偷情] |
南國早報訊 6月19日上午,,永??h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夫妻雙方都有外遇的離婚案件,。妻子吳某以丈夫廖某有外遇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一萬元。丈夫廖某在庭審中反駁妻子吳某背叛自己,,跟他人發(fā)生性關系在先,,并有17歲的女兒當庭作證。法院認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雙方均有外遇,,都存在過錯。因此,,判決夫妻雙方離婚,,駁回吳某的賠償請求。
吳某與廖某于1987年結婚,,婚后感情尚好,,夫妻雙方與家人共同開了一家榨粉廠。由于生意繁忙,榨粉廠便請了幾個人幫忙,,其中一個是廖某的堂弟,。吳某對這位堂弟特別關照,總是叫堂弟幫自己做這做那,,堂弟也非常喜歡這位嫂子,,一來二去雙方產生好感。
1998年夏的一天,,廖某出去送粉,,堂弟在三樓曬粉,吳某在一樓做粉,。吳某借故指點堂弟曬粉,,用身體接觸堂弟,堂弟抵擋不住嫂子的誘惑,,兩人發(fā)生了性關系,,這一幕,被吳某8歲的女兒看見,,并告訴了廖某,。
廖某聽后裝作若無其事,隨后對吳某的行動留意觀察,。有一天,,廖某故意說去永福辦事,晚上不回來了,。吳某以為廖某還不知道自己與堂弟有這種關系,,于是當天晚上又和堂弟鬼混在一起。廖某當晚10時返回,,吳某二人當場被捉,,堂弟奪門而逃,廖某對吳某進行了一頓毒打,,而后叫村干部把此事轉告吳某的家人,。從此以后,夫妻感情急劇下降,。2004年6月,,廖某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為由,,判決不準離婚,,廖某一氣之下把吳某趕出家。
廖某在家繼續(xù)經營生意,,由于寂寞難耐,,干脆跟自己的一個打工妹同吃同住,。吳某知道此事后,認為機會來了,,便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廖某賠償精神撫慰金一萬元。開庭時,,想不到女兒當庭作證證實母親與他人有不正當關系,,并指證母親太過分。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法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但財產分割和精神撫慰金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于是,,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新聞
作者:
孟明權 陳剛
編輯:
王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