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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小楊在參與學院內(nèi)重要項目研究過程中,,移動了項目組其他成員電腦硬盤,,被懷疑拷貝數(shù)據(jù)。北交大給小楊留校察看處分,,畢業(yè)時沒有給小楊學位,。小楊不服,申訴無效,,起訴北京市教委,。前天,該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
小楊是北交大機電學院2003級研究生,,參與了學院高檔機電數(shù)控項目組。今年1月9日晚,,實驗室里只剩下小楊一個人,,他將項目組內(nèi)另一成員凌博士的電腦硬盤拔下,裝到自己機器上,。小楊說,,他當時正在寫畢業(yè)論文,考慮到凌博士電腦內(nèi)可能有論文需要的參數(shù),,就想拿來看看,。但由于系統(tǒng)不兼容,最終沒能打開硬盤,。小楊又把硬盤重新安裝回原處,。
第二天,凌博士的硬盤就被發(fā)現(xiàn)有人動過,。由于該項目是學院重點項目,,材料都是機密,,項目組要求成員之間不得交換數(shù)據(jù)。學院立即進行排查,,在找小楊談話時,,小楊承認動了硬盤。北交大給小楊留校察看四個月處分,。3月底小楊在申請學位時也被學校拒絕,。最終,學校沒有給小楊學位,。
4月,,小楊向市教委申訴。6月,,市教委作出維持原處分決定,。小楊陷入了絕境。他說,,7月份畢業(yè)時,,為了能夠彌補過錯,他特意選擇到老少邊窮地區(qū),。按照學校規(guī)定,,受處分學生畢業(yè)后自愿到老少邊窮地區(qū)工作,可以給予學位,,但學校依然拒絕,。他最終不得已起訴。
法庭上,,小楊強調自己只移動了硬盤,,但沒有打開。這種情況到底算不算“侵入計算機系統(tǒng)”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市教委和北交大都強調,,小楊將硬盤整體移動,就算侵入計算機,,不論是否打開,,都是違紀。
“沒有打開硬盤,,更沒有拷貝數(shù)據(jù),,就不適用處分的那一條?!毙钫J為,,教委和學校都回避了沒打開硬盤的關鍵事實,處分只是為了殺一儆百,這對一直表現(xiàn)良好的自己不公平,。但學校表示,,小楊在事后寫的檢查中,提到了拆硬盤的嚴重后果,,說明他知道嚴重性,。沒打開硬盤不是他主動停止。但考慮到?jīng)]發(fā)生嚴重后果,,學校對小楊的處分已經(jīng)是從輕了,。當日該案沒有宣判,。(《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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