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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北市府秘書余文被判處一年兩個月有期徒刑
中新網(wǎng)8月14日電 據(jù)臺灣媒體最新報道,,眾所矚目的馬英九臺北市長任內(nèi)特別費(fèi)案今天上午十時在臺北法院一審宣判,,馬英九被判無罪,前市府秘書余文則被判處一年兩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二00六年八月,一民進(jìn)黨“立委”告發(fā)馬英九在臺北市市長任內(nèi)“違規(guī)”使用“特別費(fèi)”,;臺灣檢方展開調(diào)查,,并于二00七年二月偵結(jié)。臺北檢方依“利用職務(wù)機(jī)會詐取財物罪”將馬英九起訴,,市府秘書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dāng)時的市府員工,,則獲緩起訴處分。
編輯: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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