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資訊 > 港澳臺 > 臺灣時政 > 正文 |
|
馬英九辦公室:特別費檢方標準不一 二審將提質(zhì)疑
東方網(wǎng)9月23日消息:據(jù)臺“中央社”報道,,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結(jié)“首長特別費案”,前臺當局“行政院長”謝長廷,、蘇貞昌都獲不起訴。國民黨2008參選人馬英九辦公室發(fā)言人羅智強昨天說,,承辦檢察官侯寬仁從寬認定綠營“天王”不需單據(jù)核銷的“特別費”,,只要支出大于收入即可,未來馬英九案二審時將向法官提出檢方標準不一的轉(zhuǎn)變,,以利官司進行,。
據(jù)報道,羅智強昨天表示,,侯寬仁不起訴謝蘇的見解,等于推翻自己起訴馬英九的見解,,改以“從寬認定”,、“支大于收”為辦案標準,檢方的轉(zhuǎn)變,,馬英九也將會在自己“特別費”官司二審中向法院提出,。
羅智強說,馬英九“特別費”使用狀況也是支出大于收入,,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已證明此點,,但當初侯寬仁卻不采信,因此侯有必要為寬嚴不一的辦案情形向外界解釋,。
羅智強還說,,在不需單據(jù)的“特別費”上,侯寬仁鋪天蓋地式的細查馬英九所有賬戶,,每一筆收入皆盤問,、每一筆支出皆分類,并將之公布,,對同樣是將“特別費”匯入賬戶內(nèi)的謝蘇,,卻一句“支大于收”就帶過,檢方應(yīng)勇敢承認他們在偵辦綠營“天王”與馬英九案時,,采用不同的標準,。(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編輯:
解文娟
|
>> 發(fā)表評論
如果您還不是鳳凰會員,歡迎 注冊
熱點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