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辦聲稱無法接受陳水扁被判無期 不承認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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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9月11日電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家族四大案11日下午4時在臺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一審宣判,包括陳水扁在內(nèi)的13位被告都未出庭,,陳水扁遭判無期徒刑,并科貪污所得罰金2億元(新臺幣,,下同),,禠奪公權(quán)終身,吳淑珍一審遭判無期徒刑,,并科罰金3億元,。對此,,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聲稱,無法接受,,也不承認這個判決,。
陳水扁昨天透過公設(shè)辯護人向法院遞陳報狀表示今天不出庭聽宣判,上午北院也召開合議庭,,確定陳水扁可以不出庭,,扁案的其他被告下午也未出庭,一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都遭判無期徒刑重刑,。
江志銘在聽到判決結(jié)果后指出,遭判重刑是意料中的事,,但對這個判決無法接受,。他聲稱,合議庭違反程序及正義,,所以并不承認這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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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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