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沉我貨輪的俄邊防巡邏艦
包括印尼船長在內的8人正是憑借這頂配備了防水帳篷的救生艇才得以逃生,而另一艘沒有帳篷的則至今下落不明,。
圍繞著中國貨輪“新星”號15日在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參崴)附近海域遇險的一些疑團昨天初步撥云見日。
最早是俄聯(lián)邦庫頁島省邊防管理局出面承認,,在扣押“新星”輪的過程中,,俄邊防軍“被迫使用了武器”,。符拉迪沃斯托克地方檢察官亞歷山大塞倫特索夫進一步證實,這一開火命令來自俄聯(lián)邦安全局,。同日,,遇險中國船只所屬公司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也發(fā)表聲明,指責俄邊防巡邏船“開火射擊的時間長達數(shù)小時”,,致“新星”號船體“遍體鱗傷”,,最終沉沒。
外交部發(fā)言人姜瑜昨天表示,,外交部領事司負責人昨天已就“新星”號貨輪遇險事件再次向俄羅斯駐華使館公使銜參贊提出緊急交涉,。中方表示,據(jù)有關媒體報道,,該船是遭到俄羅斯邊防警衛(wèi)隊艦艇數(shù)次炮擊后傾斜沉沒,,造成中方船員重大傷亡。中方對此高度關注,,要求俄方抓緊搜救失蹤船員,,認真負責地對事故原因從速進行徹底、詳細調查,,并盡快將結果通報中方,。中國駐俄羅斯使館和駐哈巴羅夫斯克總領館已同時向俄方有關部門提出交涉。這也是中國外交部首次提及俄軍涉嫌炮擊,。
姜瑜說,,俄方表示高度重視中方關切,俄羅斯有關部門已開始對此次事故中相關執(zhí)法機構的執(zhí)法行為進行調查,,并允向中方及時通報,。
運營方:否認走私
“我們的船里沒有任何東西”
“俄邊防部隊竟然對俄媒體宣稱,“新星”輪因載有走私貨物而遭到俄有關機關扣押,,這種彌天大謊,,充分暴露了俄邊防部隊試圖掩蓋事實真相、推卸責任,?!?/P>
“新星”號船主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昨天上午發(fā)表聲明詳細敘述了事件的經過。
聲明稱,,2009年1月3日,,“新星”輪從泰國曼谷裝載4978噸的袋裝大米于1月29日到達俄羅斯的納霍德卡港。在卸貨過程中,,俄方以貨損為借口命令停止卸貨,,索要33萬多美元的賠償金,并毫無理由地把該輪扣留在泊位上卻不安排卸貨,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繼續(xù)卸貨,。當晚卸貨完畢,,俄方代理把該輪安排在納霍德卡港拋錨。正常情況下,,船舶卸完貨后,,代理應及時辦理船舶的離港手續(xù)。但是該代理遲遲不為該輪辦理離港手續(xù),。
經多方努力要求辦理清關未果,船長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2月12日晚開航,。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號貨船沒有辦理手續(xù)擅自離港,,派出邊防巡邏船追擊,。俄邊防巡邏艦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號后,用重機槍和火炮不斷射擊該貨船,。據(jù)獲救船員反映,,其開火射擊的時間長達數(shù)小時,將該貨船打得遍體鱗傷,,并導致該輪船殼多處破損,,海水涌進貨艙。
吉瑞祥公司稱,,俄邊防巡邏艦不顧該輪安危,,逼迫該輪返回納霍德卡港。該輪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艙進水嚴重,,不斷下沉。2月15日凌晨3點06分,,船長向期租人報告船艙大量進水,,情況十分嚴重,要求聯(lián)系代理安排拖輪,。之后,,所有發(fā)給船長的電文均未回復,船舶失去聯(lián)系,。
作者:
吳挺
編輯:
繆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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