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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法院”今天(10日)審理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檢辯詰問包括劉靜蓉等3位市府秘書處出納,。而受到機要費審理延宕,合議庭基于工作分配,,有意將特別費案言詞辯論提前到24日,,地院合議庭今天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后即可確認。
據(jù)“中央社”報道,,機要費案,、馬英九特別費案都是由臺北“地院”刑十六庭,包括審判長蔡守訓(xùn)與徐千惠,、吳定亞兩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原本合議庭兩案在本月分排定兩案審理時程,都是每周開庭一次,。
不過機要費部分,,合議庭原訂20日進行“總統(tǒng)府”出納陳鎮(zhèn)慧結(jié)案前最后言詞辯論庭,并在辯論終結(jié)后擇期宣判,。但受到陳水扁向“地院”聲請返還扣案證物,,以及律師團主張尊重“大法官627號解釋”應(yīng)停止審理等影響,,加以包括6月29日傳喚的兩位證人“外交部長”黃志芳、種村碧君,,以及上周四傳喚的證人龔金源,、曾天賜先后具狀請假,合議庭因而取消本月13日,、20日的兩個辯論庭庭期,,全案的審理進度因而拖延。
據(jù)了解,,鑒于機要費審理延宕影響,,合議庭考量工作分配,有意利用這段時間加速審理特別費案進度,,從原訂月底31日進行結(jié)案前最后言詞辯論,,提前一周到24日。檢辯雙方都接獲通知,,合議庭今天聽取檢辯意見后,,即可進一步確定后續(xù)審理時程。
編輯: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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