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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入聯(lián)合國公投案死而復活 進入第二階段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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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臺灣名義加入聯(lián)合國公投案”竟敗部復活,!臺灣“行政院訴愿會”昨日認定,該“公投”提案符合全臺性“公投”事項的“重大政策創(chuàng)制”分類,,不得做實質認定,“公投審議委員會”原本的認定屬“違法認定”,,決議撤銷“公審會”原處分,,并逕行做出此“公投”案合于規(guī)定的決議。
因此,,該“公投”案確定可進入第二階段連署程序,,并可望在明年大選時辦理“公投”。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對此結果,,前來答辯的“公審會”委員葛永光表示“不意外”,并批評訴愿會是民進黨“御用機關”,。另一名到場答辯的“公審會”委員黃國鐘則直批,,“無法無天,胡作非為”。
黃國鐘強調,,依照行政程序法的相關規(guī)定,,經(jīng)過聽證程序的行政處分,免除訴愿程序,,所以依法民進黨應直接進行行政訴訟,,“行政院訴愿會”無權處理這個案子。不過,,“政院”持不同法律見解,,“政院”指出,依行政程序法,,應是經(jīng)過聽證程序者,,“當事人可以免經(jīng)訴愿直接提行政訴訟”,是當事人可以選擇訴愿或直接提行政訴訟,,而非不可以訴愿,。
編輯:
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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