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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8月10日消息:據臺灣媒體報道,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特別費案下周二宣判,,公訴檢察官7月31日在辯論庭突襲追加背信罪,,藍營內已傳出“陰謀論”,質疑檢察官意在避開貪污罪需三審定讞,,改走背信罪只要二審就能定讞的“巧門”,,讓馬英九在大選前就被判輕罪緩刑確定,達到“絆馬”參選的目的,。
據報道,,國民黨內分析,侯寬仁檢察官的不實筆錄爭議,,讓馬英九一審無罪的可能性大增,,但檢察官臨時追加背信罪“法條”的動作“非常有敵意”,,若馬英九被控貪污罪部分一審獲判無罪,不排除檢方會僅就背信罪上訴,,以爭取在大選前二審定讞,。
馬英九律師直言這種作法會“丟臉丟到家“,因為檢察官以貪污罪起訴馬英九半年,,最后一庭才丟出新的罪名,,讓人質疑檢察官”前半年在做什么?“律師指出,,況且貪污罪就是公務人員背信罪更嚴重的形態(tài),,不太可能馬英九的貪污罪不成立,卻被判背信罪確立,。
國民黨內分析,,特別費案為通案,以馬英九長期建立的清廉形象,,若一審被判決十年,,“選民會暴動”,馬英九大選前被判貪污罪確定的可能性應“微乎其微”,。但公訴檢察官在最后辯論庭才追加背信罪的舉動,,卻讓國民黨覺得大有玄機,特別是貪污罪要三審,,背信罪卻是二審就定讞,,如果馬英九一審被判無罪,檢察官單就背信罪上訴,,以馬英九對“司法”的高配合度,,在明天三月大選前特別費案完成二審宣判定讞是“很有可能”。
國民黨內認為,,民進黨如真能影響“司法”,,必然盤算讓馬英九最后以背信罪被判一年輕刑并予以緩刑,因為不必入監(jiān)服刑,,不至于引發(fā)民眾暴動,,卻因大選前刑期不可能執(zhí)行完,仍能實質達到阻擋馬英九參選的目的,。(來源:華夏經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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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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