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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9月12日電 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前高雄發(fā)展聯(lián)誼會長徐政朝,、副主任蕭玲慧涉嫌貪瀆等案有新進展,,檢察官查出現(xiàn)任“營建署”副署長黃景茂曾用父親的名義捐款100萬元(新臺幣,下同)給聯(lián)誼會,,認為徐,、蕭與謝長廷“為共同賣官收賄的共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高雄發(fā)展聯(lián)誼會是謝長廷在高雄市長任內由高雄商界人士組成,。蕭玲慧曾任謝的“立委”助理,管理聯(lián)誼會賬冊,、資金,。檢方8月19日以徐、蕭兩人涉嫌貪瀆,、洗錢等罪嫌,,向高雄“地院”聲押兩人被駁回。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并在抗告理由中增列這一新事證,,指徐政朝、蕭玲慧與謝長廷“為共同賣官收賄的共犯”,。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為檢方抗告有理,,11日撤銷原處分,要求高雄“地院”重新裁定是否羈押兩人,。
檢察官在抗告理由指出,,2002年謝競選連任高市長期間,徐政朝兼任謝后援會長及財務長,,蕭玲慧兼任高雄發(fā)展聯(lián)誼會會計,。當年謝長廷未依正常程序,直接指派邱文賓,、張識興擔任高雄銀公股代表董事,,并由徐政朝出面,向邱文賓,、張識興索賄,,邱,、張各交付百萬給徐政朝,由蕭玲慧匯至民進黨中央黨部,。民進黨中央黨部再將款項匯回謝長廷賬戶,,供作謝長廷競選經(jīng)費。
同年11月間,,前高雄市養(yǎng)工處長黃景茂(現(xiàn)為“營建署副署長”),,也用他父親的名義捐款100萬元到高雄發(fā)展聯(lián)誼會。
檢察官抗告說,,徐,、蕭兩人既非市政府及高雄銀行承辦人,竟能直接向邱文賓,、張識興募款,,又收受當時是謝部屬黃景茂的支票,顯見兩人與謝“為共同賣官收賄共犯”,。
檢察官認為,,徐、蕭兩人除共涉犯洗錢防制法,、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罪嫌,,并與謝長廷涉嫌共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上收受賄賂罪”。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為避免勾串捐款人及湮滅資金流向,,應予羈押并禁止接見。高雄“高分院”認為抗告有理,,11日撤銷原處分,。
“特偵組”偵辦高捷弊案時,發(fā)現(xiàn)聯(lián)誼會賬冊替謝長廷收受政治獻金,,因部分捐款者后來取得公營事業(yè)的公股董事等資格,,認為有必要詳查是否涉及期約對價關系。
而被指涉案的徐政朝辯護律師曾提出反駁,,指董事不是官,,沒有薪水只有車馬費。邱文賓否認有捐款,。張識興稱募款和任董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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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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