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變道”陋習是應該治理,,但女司機隨意變道的行為自有相關交通法規(guī)來管束,無論如何都不是付諸暴力的理由,。
據(jù)報道,5月3日,,成都市盧女士所駕車輛,被一紅色polo車逼停,,并遭到對方男性車主暴打,致其右肩骨折,、腦震蕩,。
據(jù)打人男子交代,當天其開車帶著妻子和孩子,,盧女士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變道,,車內孩子受到驚嚇,便一路追隨,,實施毆打,。盧女士也承認,“確在變道時突然點了一下剎車”,。據(jù)成都警方官微,,打人男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必須承認的是,,該事件之所以會發(fā)生,,被打女司機事實上也是有錯在先,隨意變道等交通陋習,,不僅違反交通法規(guī),,而且潛在交通危害極大。
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雖然“隨意變道”危害十分巨大,,但針對這一交通陋習的處罰,卻顯得并不十分給力,。由此導致的一個后果便是,,“隨意變道”行為不僅十分普遍,且增長迅速,。據(jù)媒體調查,,近8成車主表示曾有過“隨意變道”行為。
當然,,強調女司機也存在“隨意變道”過錯,,并不意味著說,男司機打人行為就是“情有可原”的,,更不意味著,,女司機挨打就是咎由自取,。畢竟,在現(xiàn)代法治語境下,,任何任性的“以惡制惡”的濫施私刑行為,,都是非法的,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因而,,男女司機實際上都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隨意變道”陋習是應該治理,,但女司機隨意變道的行為自有相關交通法規(guī)來管束,,無論如何都不是付諸暴力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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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違規(guī)得利的人,總是善于突破,、架空各種規(guī)定,。要讓規(guī)范官員親屬經(jīng)商的規(guī)定真正落到實處,還需要給公眾提供更多監(jiān)督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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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貴峰
時評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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