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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輕易發(fā)“動員令”
1954年7月23日,,《人民日報》刊發(fā)了彭德懷審定的社論《一定要解放臺灣》。在審閱和修改這篇社論時,,充分體現(xiàn)了彭德懷的嚴謹,。
社論發(fā)表之前,7月22日下午,,《人民日報》軍事記者連云山先用電話聯(lián)系后,,帶著鉛印的社論清樣稿來到中南海永福堂彭德懷的住處,說:“明天見報,,要連夜排版,。新華社還要譯出外文播出。首長審閱修改后要趕快拿回去急辦,!”
按工作程序,,軍事秘書應(yīng)先看一遍稿件,盡可能提點供參考的意見以備咨詢,。但在連云山催促下,,軍事秘書來不及細看,就送彭德懷閱審,。半個多小時后,彭德懷召軍事秘書去取稿:“可拿回去發(fā)表,?!睒痈迳嫌袔滋幰延勉U筆修改過。軍事秘書還沒有逐一細看,,連云山就催促說:“首長審?fù)炅?,要趕快回去辦理,交給我吧,!”說著,,接過文稿匆忙騎自行車返回王府井報社。
隨后,軍事秘書又給彭德懷送上一批文電,,彭德懷問道:“社論修改的地方你看了沒有,?有什么意見?”軍事秘書如實說:“報社的同志急于拿回去連夜排版,,我未細看,。”彭德懷說:“我改了幾處,,其中末尾處原稿寫著‘全國人民要動員起來,,為解放臺灣而努力奮斗!’我把‘動員起來’劃掉,,改用‘一致努力’,,又劃掉后面‘努力’兩字。這樣改一下,,是因為按世界各國慣例,,只有在國會通過對外宣戰(zhàn)議案后,才可在全國下達動員令,,或者國家遭受重大災(zāi)禍進入緊急狀態(tài)時下令局部動員,。一般情況下,和平時期不能輕易號召動員起來,。當前中國的中心工作是進行五年經(jīng)濟建設(shè),,至于解放臺灣,主要是政治上,、外交上廣造輿論,,使全國人民在和平環(huán)境下不可懈怠。從軍事工作上看,,臺灣海峽的斗爭是長期的,,只是軍事工作的一部分,不是全力以赴,,全軍的中心工作是訓(xùn)練,。”
作者:
張治宇
編輯:
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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