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裕1958年蒙冤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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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8月,,陳賡與粟裕(右)
彭任國防部長后,,為了體現(xiàn)國防部的領導,許多原來由中央軍委和總部頒發(fā)的命令,、指示,,都要求改由國防部署名。而哪些要以國防部的名義發(fā)布,,哪些不用,,又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于是,,總參為中央軍委起草的和總參本身下發(fā)的命令,、文電,就常因署名問題而受到指責,。鑒于這種情況,,粟裕要求明確國防部與總參謀部的職責,以便今后在日常工作中有所遵循,。1955年3月16日,,中央軍委接受了粟裕的意見,責成總參起草國防部與總參職責條例,。但總參一連五易其稿,,均未能獲得通過,。而且,,彭德懷每審一次稿子,都要把粟裕痛罵一頓,,使得粟裕不知所措,。
即便平時,粟裕在上報文件寫上了“彭副主席并轉(zhuǎn)呈中央,、主席”,,彭就說:“我不是你的通訊員!”如果不寫而直接上報,,彭又說:“怎么,,又想越級告狀?,!”
所謂的“里通外國”
粟裕的第二大罪狀就是1957年11月,,粟裕作為彭德懷率領的中國軍事代表團的成員,根據(jù)原定的日程對口拜會了蘇軍總參謀長,。粟裕從借鑒蘇軍經(jīng)驗的角度,,向蘇軍總參謀長索科洛夫斯基提出,,請對方提供一份蘇軍“關于國防部和總參謀部工作職責的書面材料”,以便參考,。這件極其正常的事,,卻被軍委擴大會組織者認為粟裕是“告洋狀”。后上升為“里通外國”,。
粟裕面對種種不實之詞,,也想解釋幾句。然而,,越解釋會場的火藥味越濃,,一位軍委領導甚至說:“作為總參謀長來講,有了嚴重的資產(chǎn)階級個人主義,,就不是做小偷,,而是要做大盜,大盜盜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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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劉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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