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杰的情婦李平
成克杰翻供
2000年7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西中法庭,。成克杰沒戴任何械具,,還是干凈整齊的深色西服、小立領襯衫,,偏分的黑發(fā)梳得一絲不茍,神情平靜、氣色頗佳,。
審判長宣布開庭后,方工宣讀了起訴書:“被告人成克杰伙同李平或單獨非法收受賄賂款,、物合計人民幣41090373元……”,。
雖然早有預料,但成克杰的當庭翻供還是令方工等檢察官吃了一驚,。
辯護人:“你和李平有無共同賬戶,、有無共同購置財產(chǎn)?”
成克杰:“沒有,?!?/P>
辯護人:“李平告訴過你她得了多少好處嗎?
成克杰:“沒有,?!?/P>
辯護人:“你們是否講過好處是你們兩個人的?”
成克杰:“沒有,?!?/P>
方工見狀立即起身:“審判長,成克杰當庭供述與庭前供述明顯不同,,而偵查至審查起訴階段成克杰的多次供述是一致的,?!?/P>
成克杰聽罷說道:“證言涉及到我的都不屬實。第一,,她得好處費沒告訴我,;第二,她干什么我不清楚……以上證人證言這些事我沒參與,,也不知道,。”
方工代表公訴人發(fā)表了公訴意見,,成克杰為自己進行了辯解:“起訴書與事實有較大出入,,不應是我犯受賄罪,我沒收過錢……”
辯護人也發(fā)表了意見:“本案的性質,,由于被告人與李平特殊的情感上的關系,,很容易讓人聯(lián)想到共同犯罪,共同承擔刑事責任這個層面,。從本案業(yè)已調查清楚的事實來看,,被告人和李平?jīng)]有共同開辦企業(yè),沒有共同存放錢物,,沒有共同設置賬戶,,沒有證據(jù)證明被告人曾經(jīng)對李平名下財產(chǎn)進行過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行為,。此外,情感關系不能夠等同于法律關系,,讓被告人承擔共同的刑事責任未免失之偏頗,。”
當法官詢問公訴人意見時,,方工答辯:“本案是成克杰和李平共同實施的受賄罪,,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根據(jù)二人出于共同動機,、具有共同目的、形成共同故意,、實施了共同行為,,共同造成了危害后果,當然應承擔罪責,?!?/P>
經(jīng)過越來越激烈的辯論,審判長最后宣布休庭,,此時已是14日晚,,唇槍舌劍整整進行了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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