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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右丞相汪廣洋被殺,。朱元璋鑒于李善長權力過大,威脅帝權,,于是在撤換李善長后,,最初選中了汪廣洋接替李善長的相位。汪廣洋遇事小心謹慎,,又以“廉明持重,,善理繁劇”而著稱。
洪武六年,,胡惟庸進入中書省,,與汪廣洋共任右丞相。之后,,汪廣洋以“無所建白”貶為廣東參政,。但是汪廣洋一離相位后,胡惟庸遇事專斷與李善長相比有過之無不及,。況且李善長還借胡惟庸等人,,遙執(zhí)相權,勢力更甚于前,。
汪廣洋被貶后,,當然也不服氣,便暗中收集李善長的不法證據(jù),,于洪武九年(1376)與御史大夫陳寧,,合疏參劾李善長有“大不敬”之罪。這當然正中朱元璋的下懷,,于是洪武十年九月,,朱元璋先升胡惟庸為左丞相,再調回汪廣洋為右丞相,,以牽制胡惟庸,,改變胡惟庸獨相的局面。
然而汪廣洋復相后,,整日喝酒,,并沒有起到應有的牽制作用,反而事事調和,,公事“惟以他官剖決,,不問是非,隨而舉行”。這令朱元璋大為失望,,又把他貶往廣南地區(qū),。即使這樣,仍未能平息朱元璋的怒氣,,便又追加詔書,,下令追到后,即將汪廣洋就地處死,,洪武十二年十二月汪廣洋被貶殺,。
由上可知,明初的丞相擅權不行,,尸位素餐也不行,,放權、抓權均無好下場,。朱元璋對于相權的存在實際上已深為反感,,他不能容忍相權過大,絕不希望有凌駕于眾人之上的權臣存在,,廢相只是時間問題,。
然而胡惟庸的獨斷專行,使相權與皇權的沖突更為明朗化了,。胡惟庸之前,李善長小心謹慎,,徐達經常帶兵在外,,汪廣洋只知飲酒吟詩,皇權與相權的矛盾尚不突出,。但胡惟庸為相七年,,擅權亂政,使得朱元璋感得大權旁落,,除了剪除別無選擇,。
胡惟庸案實際是一個冤案,明初的冤案又何止這一個,?
早在洪武十一年三月,,為了限制丞相的權力,朱元璋就下令凡奏事不得先“關白”中書省,。在此之前,,凡是各地送給皇帝的奏章都要關白中書省,就是給皇帝一份,,同時也要給中書省丞相送一份,。接著,又令六部奏事不得關白中書省,,這樣就大大削弱了中書省的權力,。然而即使這樣,,也還不能令朱元璋滿意。
于是就有了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朱元璋接著就宣布裁撤中書省,。丞相廢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朱元璋大權獨攬。秦,、漢以來實行了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從此廢除,,皇權得到進一步加強。稍后,,朱元璋還宣布以后嗣君不許議置丞相,,大臣如敢奏請者,處以重刑,,并立為祖訓,。
我們再回頭看一下胡惟庸案就可明白,說胡惟庸獨斷專行確有其事,,但謀反其實是子虛烏有,,它只不過是朱元璋廢丞相的一個借口。胡惟庸被告稱謀叛時,,證據(jù)并不充足,,如果深究下去,胡惟庸可能不會被坐成死罪,。因此朱元璋才迅速認定謀逆是實,,即行殺掉,連告發(fā)的涂節(jié)也全不放過,,只是為了死無對證,,并可以借此另做文章。
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后,,仍然能時時刻刻感受到李善長的威脅,。李善長為功臣之首,雖已退位,,但勢力還很大,,加之與胡惟庸的姻親故舊關系,始終令朱元璋耿耿于懷,。為了鞏固帝業(yè),,就必須徹底消除這一隱患,因而胡惟庸案不斷升級。明代的心腹大患是“北虜南倭”,,于是又為胡惟庸添上了一個“通倭通虜”的罪名,,就是說他勾結蒙古和日本,企圖謀反,。但是據(jù)吳晗先生《胡惟庸黨案考》,,通倭通虜都是“莫須有”的罪名。胡惟庸事件正像一個傳說中的故事,,時間越長,,故事的范圍便越擴大。到后來胡惟庸東通日本高麗,,西通卜寵吉兒,,南通三佛齊,北通沙漠,,東西南北諸夷,,無不與胡惟庸叛逆案發(fā)生關系。朱元璋在殺胡惟庸若干年后又給他加上這些謀逆罪名,,是想借胡案興起大獄來誅殺文武功臣,,以防功臣們日后威脅朱姓子孫。平心而論,,胡惟庸的被殺完全是咎由自取,,但是所謂的“胡黨”卻未免牽強附會。胡惟庸案實際上成為朱元璋整肅功臣的借口,,凡是他認為心懷怨望,、行為跋扈的大臣,都被加上“胡黨”的罪名,,處死抄家,開國功臣李善長也最終被牽連進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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