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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宣稱最新型“弗吉尼亞”級核潛艇因此受到嚴重威脅
如同“李文和案”一樣,,F(xiàn)BI等美國政府機構(gòu)慣用手法之一就是炮制“案件”來夸大來自中國的“威脅”
美國西部當?shù)貢r間3月27日,,聯(lián)邦政府起訴“加州華裔工程師麥大志竊取軍事機密”一案在洛杉磯法庭開始審理,。
66歲的麥大志生于廣州,,兩年前被捕,,麥大志被指控“企圖向中國輸出包括潛艇靜音技術(shù)在內(nèi)的敏感海軍技術(shù)資料,,以及在未向美國政府登記的情況充當外國特工”,。當時他是加州防務(wù)承包企業(yè)Power Paragon公司的首席工程師,。如果被判有罪,麥大志可能會在獄中度過余生,。
由于此案所涉及的技術(shù)資料本不屬美國政府出口管制之列,,被告麥大志的遭遇令高科技及防務(wù)行業(yè)的華人益發(fā)感到人人自危,擔心自己或許也已成為當局的調(diào)查對象,。
蓄意夸大案件嚴重性
此案一開始便受到美國主流媒體的廣泛關(guān)注,,他們大多將此案稱為“近年來最重要的華人間諜案之一”,但事實上麥大志等人并沒有受到間諜罪指控,。
美國檢察機構(gòu)的文件稱,,“1986年歸化為美國公民的麥大志從1983年起開始為中國工作,竊取美國重要國防機密”,。他“涉嫌在2005年10月將附有核潛艇靜音推進系統(tǒng)的加密光碟委托其弟麥大泓夫妻攜帶出境”,,但在兩人準備離境時在洛杉磯機場被埋伏的美國聯(lián)邦調(diào)查局局特工逮捕。
“麥大志案”的焦點是涉案技術(shù)資料究竟是否屬于機密,。對麥大志等人的起訴書沒有說明他們試圖向中國輸出的資料是否被列入政府軍用品管制清單,,而麥大志的辯護律師羅納德·卡耶也認為,“案件所涉及的所有技術(shù)資料都可在公開的研討會上獲得,,并不在政府管制之列,,夸大此類案件的嚴重性是檢察機構(gòu)的一貫做法”,“麥大志是一位備受尊重的工程師,,作為美國公民,,他絕沒有做出傷害國家的事情”,。
編輯: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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