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資訊 > 視點 > 正文 |
|
南方都市報社論
5月29日,,中紀委下發(fā)反腐新規(guī),要求違紀黨員在一個月內向組織坦白,,否則將會受到國法追究,。6月15日,河南省公布已有979人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共上交違紀款821萬元,。當時還有人批評,反腐實戰(zhàn),,要嚴防說小瞞大?,F在大限已過,各地的表現讓人吃驚,。河南以外,,再沒見其他省份地區(qū)有黨員主動告白,。有些地方聲稱到目前為止還沒收到有主動交代的記錄,,另外一些省份對目前的統(tǒng)計結果只字不提,,只是各自列出具體的執(zhí)行辦法,證明中央政策已經落實,。
毋庸諱言,,中央的反腐壓力,,是通過層層黨組織來傳達的,最終黨員個人所感受到的嚴肅性和嚴重性,,直接來自上一層黨組織的態(tài)度,,以及周圍黨員心態(tài)所合成的氣氛。通過互相觀望,,向上揣測,,一種“你不報、我也不報”的默契,,在黨員之間很容易形成,,在各個同級黨組織之間同樣容易形成。當然,,數據收集還未結束,,現在無法得出任何結論。但是,,現在各地模棱兩可的回避,,其狀態(tài)非常類似于觀望:既是彼此觀望,也是向上觀望——瞞報的風險到底有多大,?多數人都有僥幸心理,。
以上論述的前提是,確實有黨員違反“八項禁令”,,而且數量不能忽略,。這一點幾乎不需要論證:一方面,人們的社會生活經驗足以支持這個結論,;另一方面,,黨中央如此大動干戈的整風,已經是腐敗現象大量存在的一個有力反證,。在這個事實前提下,,如果各地最終的統(tǒng)計結果都是一片清廉,那就一定存在瞞報,。那些違紀而瞞報的黨員,,一方面是習慣性地驕縱放肆目中無人,另一方面恐怕也是低估了中央的決心,。
中央以大限的形式整治腐敗,,已經不是第一次。2005年8月,,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等聯合通知,,限令入股煤礦的國家工作人員,,在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資,。結果,在限期結束之時收效甚微,,有省份擅自延長期限,,更有官員放話說寧可丟官也不撤股。為了切實深入展開,,中央部委在10月份又召開工作座談會,,聽取部分省(區(qū)、市)工作情況匯報,。經過中央與地方的直接接觸,,終于在11月公布了一份官員撤資清單,并且在幾個省份處理了幾個不肯主動撤股的官員,。中央政策要在地方獲得落實,,其難度由此可見。此事在社會心理上帶來了負面影響:很多人以為,,中央設下的大限不過是嚇嚇人的,,即使不主動坦白改過,也不會受到懲罰,。如果今次大限政策沒有一個嚴肅的結局,,如果瞞報得以大量蒙混過關,那么中央的威懾力將會再一次受到傷害,,而這危害是會累加的,。
要重振中央政策的威嚴,辦法非常簡單,,就是嚴懲違紀而瞞報的黨員,,以此打消已經形成的僥幸心理。若是能夠嚴懲一些位高權重的違紀黨員,,威懾效果自然更好,。這個道理簡單到不必論證,但是有一個疑問自然而然就會產生:在煤礦撤資事件中,,為何存在查處不徹底的情況,?——在撤資清查工作結束后,中紀委工作人員坦承,,官煤問題仍然存在,。在這里,我們不得不承認,,嚴懲違紀黨員,,嚴懲無視中央政策的黨員,這是一件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困難的事情。一方面,,具體的取證工作非常艱難,,工作量大,而且地方小政治的迷霧層層遮擋,,另一方面,,在很多時候,上下級官員之間天然聯盟的情感,、互相支持的關系,、彼此需要的依賴,都有可能成為嚴格執(zhí)行黨紀的障礙,。
但是,,這次中央對反腐八條禁令設大限,情形有所不同,。2006年以來的中國時政,,最清楚也最重要的線索就是中央重拳反腐。我們可以看到各種層面的反腐工作,,都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展開:從高官層面看,,接連有要員被查處;從制度角度看,,有中央對各省紀委實行垂直管理,;另外在民怨最深的醫(yī)藥領域,前藥監(jiān)局長鄭筱萸令人震驚地被判處死刑,,同時醫(yī)藥部門的層層清查深入展開……民眾和官員都不難體驗到,,自上而下的反腐氣氛緊張而嚴厲,中央以雷厲風行的動作彰顯了它堅決的反腐決心,。同樣不難看出的是,,中央的反腐不只是一件件孤立的大案,而是有布局,、有步驟的一套完整戰(zhàn)略,。而今次針對全體黨員的反腐八條,應該正是戰(zhàn)略中直指基層的一環(huán),。這一環(huán)涉及之廣,、任務艱難,但也因此正是整套戰(zhàn)略中最為重要的一步,。如果以上觀察和論證得以成立,,那么那些心存僥幸試圖瞞報的違紀黨員,實在是低估了中央的決心,,被追究嚴懲的風險恐怕就在眼前,。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
郭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