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縣人民醫(yī)院出具的診斷書
躺在病床上的柴占波
民警左維欣(警號為027014的民警):14點45分左右,,記者撥打當事民警左維欣的手機,。同樣是“伊川公安,祝你平安……”的彩鈴后手機接通,,記者核實對方身份后表明了身份,,并表示想就有關(guān)柴占波反映的問題進行核實。在對方一直“啊啊”,、“喂喂”的回答中,,記者不得不重復(fù)提問:“12月15日,你們是不是把一個叫柴占波的人帶到派出所進行過詢問,?”
這時,,一直拖著長腔與記者對話、口齒不太清楚的左維欣回答:“啥名字???乖?”
記者愕然,。之后又耐心重復(fù)剛才的問題,,左維欣卻反問:“柴占波是誰啊,?他是干啥的呀?。俊?/P>
記者不得不懷疑對方是警察左維欣嗎,?是不是喝酒了,?“你是不是左維欣?”聽到記者再次提出的這一問題,,對方嘿嘿笑著,,清晰而流暢地報出自己的手機號碼:“135XX(手機號),我不是左維欣才怪了,!”
記者問:“你是不是喝酒了,?”對方否認:“沒有,我………沒有喝酒,?!?/P>
身為民警,工作時間嚴禁喝酒,。記者詢問對方在哪里,對方說自己正在欒川辦案,讓記者“你明天上午找我”,。這時,,電話中可以清晰地聽到有人在旁邊小聲說話,之后,,左維欣反問:“你哪里?。俊?/P>
大河報記者再次表明身份之后,,左維欣在身邊人的提醒下,,說話明顯流暢。他讓記者“明天上午來找我”,,并說“我現(xiàn)在在欒川辦我的私事”,,隨后掛斷了電話……
伊川縣公安局局長王周志:昨天下午4點15份左右,在通過洛陽市公安局宣傳處核實伊川縣公安局局長王周志電話后,,記者發(fā)信息表明想采訪此事,,請對方方便時回電話。王周志很快回復(fù)短信“可以,,你來伊川了解一下,。”
同樣,,本網(wǎng)記者撥通王周志局長的手機,,就有關(guān)誤抓人事宜采訪時,不料他卻說:“不是,,不是,,你打錯了?!?/P>
伊川縣公安局副局長李群亮:隨后記者又撥通負責刑偵工作的副局長李群亮的手機,,表示想就柴占波投訴12月15日被誤抓且被打的情況采訪。李回答:“我不清楚,,不知道,。”聽說當事人投訴中提到李本人后,,李依然稱:“我不清楚,,我問問?!?/P>
記者詢問“出事當天,,你見過當事人沒?”李否認:“沒,,不清楚,?!彼€表示:“有些情況你們不清楚,涉密案件要經(jīng)過宣傳部門,、政法委等有關(guān)部門同意了,,再接受采訪?!彪S后就掛斷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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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樹立公安隊伍良好形象,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發(fā)布了“五條禁令”,。其中第四條明確規(guī)定:“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今年10月29日,,省公安廳“五條鐵規(guī)”第一條就明確規(guī)定,,因執(zhí)法過錯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執(zhí)法單位直接領(lǐng)導(dǎo)予以免職,。同時,,對發(fā)生以上執(zhí)法過錯的民警,除按照上述規(guī)定和干部管理權(quán)限采取組織措施追究相關(guān)領(lǐng)導(dǎo)的責任外,,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guān)責任人的黨政紀責任,、法律責任。
七旬老母撿破爛數(shù)十年養(yǎng)活三名病兒[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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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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